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22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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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23:33
答:贵单位年底依据投资企业盈利确认投资收益,根据税收*规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以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所以贵公司确认的上述投资收益,应做纳税调减处理。 *依据: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