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购买用于绿化的花草、树木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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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22 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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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13:36
*条例第10条及*细则第23条: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是否可以抵扣分情况而定:
1、外购的花草树木直接在土壤中种植或在建筑物中栽培的,属于“其他附着物”,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一律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如果企业购进的盆栽花卉,可以随处移动的,应当根据其不同的用途确定是否可以抵扣:
(1)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绿化美化的,准予抵扣
(2)用于福利部门的不得抵扣。
注意:如果既用于生产经营场所,又用于非*应税项目的,原则上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