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21 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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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19:50
利益驱使下的结盟
——西欧六国签订《罗马条约》早在14世纪初,欧洲就有人提出建立统一的欧洲国家的设想。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欧洲的*家们又提出建立“泛欧联盟”、“欧洲联邦”、“欧洲合众国”的主张。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些都只不过是一种理想,无法实现。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欧各国迅速衰落,面临着前苏联的威胁,以及美国的*经济控制。英国首相丘吉尔描述道:“在欧洲的广大地区内,大批痛苦饥饿、忧心忡忡、心神不定的人们,正凝视着他们城市的家庭废墟,并在黑暗的地平线上,搜索任何新的临头大难、**或者再一次恐怖的征兆。”任何一个西欧国家,单凭自己的力量都难以振兴欧洲,*家们再次提出欧洲联合的话题。
1946年9月,丘吉尔在苏黎世发表演说,倡议建立“欧洲合众国”。1950年3月,西德总理阿登纳呼吁建立德国和法国之间的联盟,他主张这一联盟可以从关税和经济入手,使两国逐步结合。1950年5月9日,法国外交*舒曼提出一项建议,将法德两国的煤钢工业联合起来,置于共同管理之下。
美国对舒曼的建议积极支持,认为是西欧一体化的一个重要发展。阿登纳当天也对此给予很高评价,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都表示欢迎和支持。6月,法、西德、意、荷、比、卢6国在巴黎举行谈判,经过10个月的磋商,1951年4月18日签订《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条约规定,六国取消煤钢贸易的关税和各种*,建立统一的共同市场。
1952年,煤钢共同体建立高级行署、共同议会、*理事会、*等超国家机构,协调成员国的煤钢生产和贸易,以及对外关系。这一共同体的建立,推动了成员国经济的发展,为西欧的联合奠定了基础。
煤钢共同体国家曾试图建立西欧*和军事的联盟,但没有获得成功。这使西欧的*家们认识到,建立*联盟的时机尚未成熟,应该在经济联盟上多做文章。
1953年,荷兰外交大臣拜恩建议,煤钢共同体六国建立广泛的经济联盟,将六国的整个国民经济置于联盟的管理之下。1955年4月,拜恩再次提出这一计划,并与比利时、卢森堡两国进行磋商,三国于5月份联合向煤钢共同体倡议,建立更广泛的共同市场。
1955年6月,煤钢共同体六国外长在意大利墨西拿举行会议,讨论荷、比、卢三国的建议。六国同意建立欧洲共同市场,并成立由各国*代表和专家组成的委员会,负责筹备工作。
筹备委员会在比利时外交大臣斯巴克领导下,起草了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计划,1956年4月提交各国*。5月份,六国外长会议通过该计划,随后就具体问题进行谈判,拟定条约。
1957年3月25日,法国、西德、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六国在罗马正式签订《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合称《罗马条约》。经六国议会批准,《罗马条约》于1958年1月1日生效,欧洲经济共同体正式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