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前自建盖的自建房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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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22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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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3 15:55
无证无审批的农村自建房:算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只要在盖的时候没有办理审批手续,都算违章建筑(这是一般情况,别说那些建国以前、建国初期那些有关建房的法律、*还没出台前盖的另当别论)。至于如何处理,这就要涉及到法律的适用问题。具体问题需要集体分析。10年以前也就是2001年左右的的无证房子肯定是违章建筑。农村的房子可以按照土地法处理。
《土地法》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点一:如果自建房建在耕地等农用地上,则基本属于违建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第(十)项规定,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要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以及荒坡地、废弃地。凡村内有空闲地、老宅基地未利用的,不得批准占用耕地。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建住宅的,也必须符合规划。
据此,农村村民未经审批在农用地上建住宅,将面临两个后果:一是住宅本身属于违建,遇征收时原则上不予补偿;二是建设行为本身涉嫌非法占地,当地国土部门有权依据《土地管理法》第77条、第83条之规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新建的房屋。逾期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国土部门有权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即房屋最终可能面临被司法强拆的厄运。
要点二:如果自建房建在宅基地上,则要区分情况处置
首先需要明确的一件事儿是,即使是在自家的、经过确权登记颁证的宅基地范围内,农村村民也不能随便新建、扩建房屋。要建房,必须经过审批,这是基本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