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在济南买房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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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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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03 07:44
外地户口在济南买房方法如下:
1、买房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薄等身份证明;
2、不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外地户口的买房人只能购买一套;
3、买房人以家庭为单位(包含未成年子女)在济南无房(公寓、商业用房除外);
4、买房人须三年内在济南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保,本科学历的买房人只须在济南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
5、买房人必须有首付款,本科学历的买房人只需要达到购房款总额三成比例的首付款;
6、买房人必须信用良好,收入稳定,并有一定的还款能力;
7、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外地人在济南买房条件如下:
1、需要提供济南缴存满一年的社保或者纳税证明;
2、买房有不低于拟购房屋房款30%的首付款;
3、有稳定的收入,有按时还款的能力和意愿;
4、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5、能够提供购房合同和协议;
6、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婚姻证明;
7、有完全民事行为;
8、贷款行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
综上所述,外地人在济南买房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落户购房,此方式包括人才落户、购房落户、租房落户等形式。二是非落户购房,本科及以上学历满足在济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即可获得购房资质,只能买一套,三成首付。本科以下学历需连续缴纳社保两年,方有购房资质,同样只能买一套,但是需要六成首付。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