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05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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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3 17:43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对托运行李规定如下:
1.持*或儿童票的头等舱旅客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和自理行李)为40公斤,公务舱旅客免费行李额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免费行李额为20公斤。
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搭乘同一航班前往同一目的地的两个以上的同行旅客如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其免费行李额可以按照各自的客票价等级标准合并计算。
2.旅客必须凭有效客票托运行李。承运人应在客票及行李票上注明托运行李的件数和重量。承运人一般应在航班离站当日办理乘机手续时收运行李;如团体旅客的行李过多,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提前托运时,可与旅客约定时间、地点收运。
承运人对旅客托运的每件行李应栓挂行李牌,并将其中的识别联交给旅客。经承运人同意的自理行李应与托运行李合并计重后,交由旅客带入客舱自行照管,并在行李上栓挂自理行李牌。不属于行李的物品应按货物托运,不能作为行李托运。
3. 旅客的逾重行李在其所乘飞机载量允许的情况下,应与旅客同机运送。旅客应对逾重行李付逾重行李费,逾重行李费率以每公斤按经济舱票价的1.5%计算,金额以元为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
第四十一条 承运人为了运输安全,可以会同旅客对其行李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如果旅客拒绝接受检查,承运人对该行李有权拒绝运输。
第四十二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应与旅客同机运送,特殊情况下不能同机运送时,承运人应向旅客说明,并优先安排在后续的航班上运送。
第四十三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每公斤价值超过人民币50元时,可办理行李的声明价值。承运人应按旅客声明的价值中超过本条第一款规定限额部分的价值的5%收取声明价值附加费。金额以元为单位。托运行李的声明价值不能超过行李本身的实际价值。每一旅客的行李声明价值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元。如承运人对声明价值有异议而旅客又拒绝接受检查时,承运人有权拒绝收运。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3 17:43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对托运行李规定如下:1.持*或儿童票的头等舱旅客免费行李限额(包括托运行李和自理行李)为40公斤,公务舱旅客免费行李限额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免费行李限额为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没有免费行李限额。乘坐同一航班到达同一目的地的两名或两名以上同行旅客,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办理行李托运手续的,其免费行李额可按各自旅客票价水平计算。2.乘客必须凭有效车票托运行李。承运人应当在客票和行李票上注明托运行李的数量和重量。一般承运人应在航班离站办理值机手续时领取行李;如团体旅客行李过多,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提前托运,可与旅客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领取和运输。承运人应当在旅客托运的每件行李上贴上行李标签,并将标识发给旅客。经承运人同意的自理行李应与托运行李合并称重后,交由旅客在客舱内自理,并在行李上悬挂自理行李牌。不属于行李的物品要作为货物托运,不能作为行李托运。3.如果飞机载重允许,乘客的超重行李应与乘客同机运输。乘客应该支付超重行李费。超重行李费按每公斤经济舱票价的1.5%计算,金额以元为单位。扩展信息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第四十一条为了运输安全,承运人可以与旅客共同检查自己的行李;必要时,可以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旅客拒绝接受检查的,承运人有权拒绝运输该行李。第四十二条旅客的托运行李应当与旅客同机运输。特殊情况不能同机运输的,承运人应当向旅客说明,并优先安排后续航班。第四十三条旅客托运行李价值超过每公斤人民币50元的,可以办理行李申报价值。承运人对超过本条第一款规定限额的旅客,应当收取5%的申报价值附加费。金额以元为单位。托运行李的申报价值不能超过行李本身的实际价值。每位旅客行李的最高申报价值为人民币8000元。承运人对申报价值有异议,旅客拒绝接受检查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接受托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