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05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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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2 23:50
法律分析: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私自倾倒建筑垃圾是属于违法的行为,由环境卫生相关部门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如果是单位倾倒的,处不超过5万元的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法律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二)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