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05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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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中国高利贷的一种形式。是按借款人提供抵押品的价值打折扣,贷放现款,定期收回本金和利息的一种剥削方式。
当铺起源很早,在南朝时已有寺院经营为衣物等动产作抵押的放款业务。唐朝当铺成为质库,唐玄宗时有些贵族官僚修建店铺,开设邸店、质库,从事商业和高利贷剥削,它与柜坊同在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唐会昌5年,皇帝的一个文告中说:“朝到衣冠”,“贷承华胄”以及“清途”们都私置质库楼店,与人争利。
宋代当铺称长生库,由于宋朝社会经济日益发展,长生库(质库)亦随之发达。富商大贾、官府、军队、寺院、大地主纷纷经营这种以物品作抵押的放款业务。宋入长生库抵押的物品除一般的金银珠玉钱货外,有时甚至还包括奴婢、牛马等有生命的物品,而普通劳动人民则多以生活用品作抵押。长生库放款时限短,利息高,还任意压低质物的价格,借款如到期不还,则没收质物,因此导致许多人家破产。
元代经营商业的大多数是回回人。开当铺的人也是回回人。元时当铺除称解库外,述称解碘铺,典当放债的利息很高,劳动人民多有无钱赎当者,自己的质品被当铺吞没。
明朝正式称当铺,从事典当业的多为山西、陕西商人及安徽人。各明都大邑都有他们开设的典肆,有的商人专以典质为业,并致富。这些商人经营的范围较前广泛,不仅一般贫民受剥削,有的富有之家也因典当而濒临破产。明朝乡镇中还有“代当”,即乡镇小当铺领用城市大当铺的款作资本,押的物品再转押给城市大当铺。
清朝经营当铺已十分普遍,乾隆时北京已有当铺600-700家。清代当铺对人民剥削相当严重。如浙江湖州府典当“息钱”旧分三等,10两以上者每月1分5厘,1两以上者每月2分,1两以下者每月3分。利息按月计算,超过几天的也按1月取息。而且到一定时期不能取赎即成死当,质品由当铺没收。1900年前后,北京当铺多达200多家,其中较殷实的当数常、刘、董、孟等五号,这些个当铺的经营资本多来源于清内务府*和太监。
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典当又同银行、钱庄资本建立借贷关系,形成城乡高利贷网。官僚资本银行也插手其间,*一些地方*也开设公典、公当,同样属高利贷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当铺停止营业……
国家已开放当铺经营,在通过所有审核后当铺属于合法经营的范围。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典当行也已经进入连锁经营时代。这表明所以我们国家的典当行业正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