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洼独生子女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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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02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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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03 11:23
根据《辽宁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章 申领和发放
第九条 申请领取《光荣证》的,应当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者*事处提出申请,子女符合随父落户条件的,也可以向男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者*事处提出申请。
一方为外国人或港、澳、台同胞及华侨,另一方为我省公民的,符合本规定关于领取《光荣证》条件的,可以申请在我省居民一方户口所在地乡镇*或者*事处办理《光荣证》,但奖励待遇只发放我省居民一方。外国人或港、澳、台同胞及华侨在境外还有子女且不在国内定居的,其子女不计入夫妻现有子女数,可办理本省《光荣证》。
第十条 申请领取《光荣证》的,应当填写《光荣证》申领表,经其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村(居)委员会初步确认后,向乡(镇)*或者*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一)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婚姻证书或者婚姻状况证明;
(二)子女的出生证明、收养的出具合法的收养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号码。
(三)特殊情形需要提供其他材料的,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若非本省机构出具的,办理机关应该留存该材料的复印件。
第十一条 申请办理《光荣证》的,可以到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乡(镇)*或者*事处或者行政服务中心领取或者到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网站下载《光荣证》审批表。
个人填表后,由夫妻单位或村(居)委会予以确认;后报乡(镇)*或者*事处审核,乡、镇*或者*事处接到申请后,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审核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接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发放《光荣证》的决定。
因此,盘锦市大洼县应当根据以上规定,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