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写名字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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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04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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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24 17:38
房产证加名字怎么规定
第一,如果房子加上你的名字,无论你们领证与否,若你们没有特别约定,房子都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区别在于,假设你们没有领证,你们就不具有法律承认的夫妻关系,那么日后你们选择分手,是自由的,不需任何人同意;而涉及的房子分割问题有纠纷,就属于一般债权民事纠纷单独处理;如果你们领证,而日后需要离婚,那么需要到公权力机关(婚姻登记处或者*)去处理,同时,房子财产问题需要一并处理。
第二,如果房子只写对方的名字,而你们共同还贷,那么,如果你们没有领证,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你付出的部分还款;如果你们领了证,这里需要看是在房产证在领证前还是后,如果在前,那么房子是男方个人财产,你仅仅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你付出的还款部分;如果在后,那么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平均分割财产。
第三,综上所述,就是领证前取得的房产证只有一方签名的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分割;领证后取得的房产证上无论只有一方还是双方的签名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均分;当然,无论领证前还是后,如果房产证上有双方的名字,那么房子应当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最后,注意一点的就是,房产证上是他爸和他的名字,如果加上你的名字的话,那也就是你们三个共同所有。假设离婚的话,不能对他父亲所有部分进行分割的。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可见,房产证是房屋登记部门发给产权人作为其享有权利的证明,具有证据作用,它只是房屋登记簿的外在表现形式。因此,房产证仅具有初步证明的作用,并不具有代表产权的功能,发生纠纷时,如果出现一房两证的情况,登记簿就起决定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