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04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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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4 10:18
法律分析:1、*营业执照
东莞市常马路美华快捷酒店(非自营店)东南侧约80米
电话:18998085076/13926863050
2、代办工商营业执照
东莞市堑头路东莞理工学院(莞城校区)西侧约90米
电话:13728293868/18681186869
3、代办营业执照
东莞市塘角路元创动力(东莞)电商创新产业园
电话:13425101673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条 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地方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级登记主管机关在上级登记主管机关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