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会计处理原则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8 14:34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2 21:51
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同时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就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待执行合同指的是合同各方尚未履行任何义务或部分的履行了同等义务。待执行合同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的内容。
但是,待执行合同变为亏损合同,应当按照第13号“或有事项”准则来规范,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的发生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这种“不可避免的发生成本”反映了履行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中的较低者。
对亏损合同的处理,要遵循以下原则:
1.如果与亏损合同相关的义务不需支付任何补偿即可撤消,通常就不存在现时义务,不应确认为预计负债。如果与亏损合同相关的义务不可撤消,就存在现时义务,同时满足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和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就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2.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时,合同存在标的资产的,应当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此时通常不需要确认预计负债。合同不存在标的资产的,亏损合同相关义务满足规定条件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2 21:52
谭老师表示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发生的成本预期将超过与合同相关的未来流入经济利益的,待执行合同即变成了亏损合同。
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尚未履行或部分履行了同等义务的合同,如商品买卖合同、劳务合同、租赁合同等,均属于待执行合同。待执行合同不属于会计准则或有事项规范的内容,但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应当作为会计准则或有事项规范的或有事项。
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时,有合同标的资产的,应当先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如预计亏损超过该减值损失,应将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无合同标的资产的,亏损合同相关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