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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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6:52
一、专利年费滞纳金是什么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6:52
上面两张表、专利年费和滞纳金计算一目了然!
目前有四种专利年费缴纳方式,具体如下:
1、网上缴费(在线缴费),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登录专利局电子申请网,并按照相关要求使用网上缴费系统缴纳。网上缴费仅限于拥有专利电子申请账户的用户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办理缴纳费用,其他通过代理机构申请专利的用户则无法使用网上缴费。
2、邮局汇款或银行转账邮局汇款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银行转账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具体账号可上专利局官网查询。通过以上两种汇款方式缴纳专利年费时应当准确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或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申请号和费用名称(或简称)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此外在汇款转账完成后,用户还需要注册和登录“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并补充填写相关缴费信息等。
3、专利局办事大厅或各地专利代办处的窗口现场缴纳,窗口现场缴纳的优点就是当场即可拿到缴费收据,而不需要等待邮寄收据;缺点就是需要亲自前往窗口地点;而且并不是所有的城市都有窗口缴费,一般省会城市和较大城市才会有专利局代办处的服务窗口。
4、委托第三方年费管家代为缴纳专利年费,目前市面上很多,良莠不齐,可以百度上搜索一下即可,可以监控年费期限,也可以在线代缴年费等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6:53
就是按照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负有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年费的义务。除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外,以后的年费均应当在前一年度届满前一个月内预缴。这里的年度是指专利年度,与自然年度没有必然的联系。专利年度自申请日开始计算,并且不受优先权日与授权日的影响。 如果专利权人未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年费(不包括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补缴的期限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的,应按照规定缴纳滞纳金: (1)超过规定期限一个月(不含一整月)至两个月(含两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 (2)超过规定期限二个月至三个月(含三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 (3)超过规定期限三个月至四个月(含四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 (4)超过规定期限四个月至五个月(含五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 (5)超过规定期限五个月至六个月(含6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5%。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二个月内(最早不早于一个月),专利管理机构将作出专利权终止通知,如专利权人仍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程序未被批准的,专利管理机构将在终止通知书发出后四个月内,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 专利权因未缴纳年费而终止的,终止日为上一年度期满日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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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专利年费滞纳金的缴纳,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
另外补缴时间在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在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一个月的,按专利年费滞纳金计算表中计算方法算出的相应数额的滞纳金。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应当自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缴费年度是从申请日起算,与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自然公历年度无关。每个缴费年度从上年与专利申请日相同的月份和日期起到下一年与专利申请日相同的月和日期。缴纳年费是从授权的当年开始。第一次年费在办理专利证书登记手续时缴纳。
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的1个月内预缴。如果申请年费减缓的请求得到批准,授权后三年的年费可享受减缓。如果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不包括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的,应缴纳滞纳金
缴费方式
为了方便专利申请和续费,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了多种缴费方式。
(1)网上缴费
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站:
http://cponline.sipo.gov.cn这个网站可供查询应缴费用、填写缴费清单、生成订单,并支持银联卡和对公账号支付。
在对公账户支持的银行中,中国银行仅支持5*8小时的支付服务,对公账户的相关疑问可电话咨询4008809888-8。
使用对公账户支付时,收据的获取方式可选择邮寄或自取。其中邮寄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将收据以挂号信的方式寄给缴费人,在送件无人查收的情况下,缴费人需要带身份证自主去邮局取件;自取则是由缴费人直接到各地专利代办处自行领取。
(2)银行或邮局汇款
许多人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后,官网却显示未缴费状态。这是因为汇付时,缴费人忘记在汇款单附言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号/专利号及费用名称。”
如果未注明,则应在汇款后一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补充缴费信息:
(3)专利局/代办处面交
专利局或专利代办处都有收费窗口,专利权人可以在工作人员指引下直接缴纳专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