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3 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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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22:07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这个概念已经深入人心,人们习惯地称之为国家秘密的三要素。这个定义表明,国家秘密必须同时由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经法定程序确定、在保密期限内*知悉范围三个要素构成。限定知悉范围是秘密事项最本质的特征,一般说来,知悉范围越广的,越不容易保密。因此,可以将密级与知悉范围的关系比喻为形式逻辑的内涵与外延的关系。内涵越多的,外延越小;内涵越少的,外延越大。不限定秘密事项的知悉范围,就无密可保;限定过于宽松,则难于保密。反过来,不适当地缩小知悉范围,则不利于有关业务工作,不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