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3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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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6:41
法律分析:必须在户籍地所在派出所办理。
1.需要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户口簿复印件)
2.聘任单位的介绍信封或者证明(注:开证明的人要在证明上签名,并盖章)
3.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表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人民*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一)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
(二)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
(三)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
(四)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事项。
人民*依照前两款规定听取值班律师意见的,应当提前为值班律师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必要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