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平原县坊子乡土地确权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第二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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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03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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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8 11:25
1997年开始的第二次土地确权时间是1997年。并且确定了承包期限为30年,也就是一直承包到2027年。同时在2003,2008,2013年相继提出土地*为,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登记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对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一直以来,国家高度重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就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到九十年代初,由于国家减轻农民负担取消了登记收费,这项工作因失去经费来源停滞下来。2001年年底,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依法加强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2008年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重新部署加快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10年*1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就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提出明确具体要求,即“力争用3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等相关部门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作出了部署,出台了相应的指导意见和文件。在多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已经基本完成,实现了农村土地登记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