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销单延期核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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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02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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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8:59
出口单位遗失核销单后,应当在15天之内向外汇局书面说明情况(加盖公章, 法人签字),申请挂失。
1、对于空白核销单,外汇局予以注销;
2、对于已报关的核销单,则凭有关出口凭证办理核销;
3、对于要求补办出口退税专用联的,在办理出口核销手续后,出口单位应当凭税务部门签发的与该核销单对应的出口未退税证明,向外汇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外汇局出具“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补*明”。
你可以把情况和外管说明,看外管是否同意延期。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8:59
先去挂失,
补单,
你没有原件外汇局不可能同意延期的
先给外汇局打电话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