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对秦国发展影响深远,下列有关商鞅变法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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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03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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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5:22
不正确的选项应该是c选项,商鞅变法是对秦国非常重要的一场变法,使秦国富国强兵奠定了秦国统一六国的基础,秦国并没有因此而衰弱,反而是变得十分的强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5:22
他暗示选择C,商鞅变法是使秦国变强了,而不是变弱挑了,这是一个很明显的错误。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5:23
好的,以下是商鞅变法相关内容: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商鞅在秦国实行变法,史称“商鞅变法”。
*上,商鞅改革了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同时重农抑商,奖励耕织,这调动了人民生产的积极性,为秦国的实力上升奠定了基础。
经济上,商鞅废除了井田制,允许土地自由买卖,并统一了度量衡,这使得秦国能够有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支持战争。
军事上,商鞅奖励军功,按功受爵,使得秦*队士气高涨,战斗力增强。
影响上,商鞅的变法使得秦国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家,为后来的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
但商鞅的变法也带来了社会上的不稳定因素,如对旧贵族的打击和对百姓的苛刻,使得秦国在变法后不久就出现了动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5:24
经济上:改变了旧有的生产关系,废井田开阡陌,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
*上: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使封建国家机制更加健全,*集权制度的建设从此开始。
军事上:奖励军功,达到了强兵的目的,极大的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为秦的下一步的战略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在当时的作用:此变法使秦国达到了富国强兵的目的,出现了“家给人足”的繁荣景象,全国百姓以私下斗殴为耻,以为国家立下战功为荣,国家战斗力不断增强,富国强兵的秦国,成为战国后期最强大的国家。
历史作用:废除了旧制度 创建了适合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制度,推动了秦国社会进步、壮大、国力、为秦国的富国强兵和后来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上 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是封建国家机器的职能更健全,*集权制度的建设从此开始。
变法的主要内容
商鞅变法是分两次进行的。
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9年,第二次开始于公元前350年。变法涉及内容很多,今归纳如下:
1. *方面
商鞅对*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斩的封建*主义*集权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
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制定二十级爵 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废除旧世卿世禄制,今后根据人们的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又制定了“奖励军功,严惩私斗”的办法。奖励军功的作法是:将卒在战争中斩敌首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宗室贵族无军功的,不得授爵位。有功劳的,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的,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2)实行县制 废除分封制,以县为地方政区单位。分全国为四十一县,县设今以主县政,设丞以副县令,设尉以掌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 制度。
(3)实行什伍制度 秦之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至此时,均作为基层行政单位。居民登记于户籍,分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什,同于后代的保甲制度。为了加强管理和统治广大居民,规定什伍之内各家互相纠察,“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2.经济方面
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废井田,开阡陌 在全国范围废除井田制度,实行土地私有制度。废止“田里不粥(鬻)”的原则,准许民间卖买田地。此后秦*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
(2)重农抑商* 奖励耕织,凡努力耕织、生产多的,免除徭役。凡从事末业(工商)及因懒惰而贫穷的,全家没入官府,罚为官奴婢。
(3)统一度量衡 统一斗、桶、权、衡、丈、尺,并颁行了标准度量衡器,全国都要严格执行,不得违犯。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知此量为“升”。由这件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
3.社会方面
主要推行小家庭*,以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等。具体规定:凡一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
尽管商鞅先为变法入秦,后却以殉法死秦,但这始终不能阻止植根深厚的商君之法在秦的延续不该,为弱秦变强秦开辟了一个坚实之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