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盖公章承认工伤后不承认劳动关系我该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7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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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8:33
既然单位承认工伤,那么也就意味着其承认了你的劳动事实,也就相当于承认了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
可以拿着盖公章的工伤认定协议,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承担雇佣方应该承担的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8:33
既然承认了工伤就不可能不承认劳动关系的,你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的。承认劳动关系其实是很简单的,你在这个单位做事情肯定有人知道。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8:34
你好,承认工伤说明单位是认可劳动关系的,你只要等工伤鉴定好提交之后就会把工伤费用发下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8:34
都承认了工伤,还不承认劳动关系,这不是自我矛盾吗,申请劳动仲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8:35
1、工伤后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关系的主要证据有: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