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暂行规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6 19:21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9-04 16:52
文明单位是颁发给单位的荣誉,而文明单位标兵是给个人的。文明单位是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效益显著,管理先进,服务优良,内外和谐,积极创新,履行社会责任,经过自愿申报,群众满意,社会认可并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评选,由地方党委和政府或上级党政机关批准命名的先进单位,是基层单位四个文明建设综合性成果的最高荣誉。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17:49
第一条 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文明单位建设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文明单位建设水平,根据*第二十四条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文明单位是以精神文明建设为主要标志,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先进单位。第三条 创建文明单位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重要形式,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重要任务。第四条 各级*应将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作为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第五条 创建文明单位应以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为指导,为改革开放、发展经济、提高城乡居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创造良好的条件。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境内城乡单位。第七条 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机构负责组织本规定的实施,并应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文明单位建设的具体考核办法。第八条 文明单位的基本条件是:
(一)有计划地经常开展文明单位建设活动。
(二)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
(三)注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四)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
(五)领导班子坚强团结,清正廉明,群众基础良好。
(六)重视民主法制建设,秩序良好,无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刑事案件。
(七)制度健全,管理科学,文明生产和工作。
(八)重视计划生育工作,成绩显著。
(九)坚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十)环境整洁、优美,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第九条 符合文明单位基本条件的单位,可授予文明单位或文明单位标兵的荣誉称号。第十条 文明单位和文明单位标兵分为省、地(市)和县*,分别由省、地(市)和县命名。第十一条 凡具备文明单位基本条件的,除铁路、森工、农场、省直机关和大专院校可按系统直接申报省级文明单位外,其它单位一律按文明单位隶属关系,逐级按属地考核申报。第十二条 凡被评上文明单位的,由命名机关授予荣誉称号。被命名单位可从实际出发,给职工适当物质奖励。第十三条 文明单位命名满一年后,县级文明单位有资格申报地(市)级文明单位,地(市)级文明单位有资格申报省级文明单位。第十四条 文明单位由命名机关和属地有关部门双重管理,以属地管理为主。每年复查一次,合格的继续承认荣誉称号。第十五条 各级文明单位和命名机关均应建立健全文明单位档案,定期填写。第十六条 文明单位改变单位名称或隶属关系,应重新考核命名。第十七条 文明单位发生有损于文明单位称号问题的,命名机关可根据具体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改进、降级或撤销荣誉称号的处罚。第十八条 申报单位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由命名机关撤销其荣誉称号,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其单位领导人员及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第六章:处罚
第二十六条则指出,文明单位被撤销荣誉称号后,需经过至少两年的建设,并符合相关条件,才可重新申报原档次的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第二十七条针对参与文明单位考核和审定的工作人员,强调了廉洁自律和公正执行的重要性。这些工作人员不得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反规定者将受到相应行政处分。
大气污染防治执法能力建设
服务热线:400-885-3078北京九州鹏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集自主研发、组装生产、定制集成、服务运维于一体的新型科技公司。产品包括粉尘检测设备、本安/矿用防爆测尘设备、烟尘检测设备、CEMS系统、气溶胶发生器等,形成了“九州测...
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应具备哪些条件
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应具备以下条件 每年定期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至少两次,有会议记录;设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的文字表述材料(可以黑头文件的形式);创建工作有年度工作安排(可在会议记录显示,也可单独出台工作计划),有年终总结(有专项工作总结)、有创建资料(或搜存本局转...
“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几年评选表彰一届,每届荣誉保有期为几年
文明单位命名和晋档升级实行逐级申报推荐和动态命名管理。文明单位每两年命名一次,满四年重新申报命名。
获得黑龙江省省级文明单位应如何奖励
上级可以对文明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记三等功或嘉奖。本单位可对创建工作的有功人员嘉奖。
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奖发放规定?
法律依据:《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本级拟命名的文明单位,按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要求,对照本条例第二章规定的条件认真组织量化打分测评和实地考察。测评后符合标准的,应当征求纪检监察、政法综治、法院、信访、应急管理、营商...
中共通河县委宣传部内设机构
主要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规划、部署和协调,监督《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的执行,负责文明单位的考核、命名和管理工作。5. 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公室 这个办公室专门负责全县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县文学艺术届联合会和县委理论学习室作为宣传部的一部分,其原...
黑龙江省实验中学规章制度
黑龙江实验中学为了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优秀品质,特制定了详细的一日行为规范。这些规定旨在塑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具体如下:1. 学生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校,不迟到、早退,如有事需提前请假并确保准时退校。离开教室时,务必关好窗户、关闭电源并锁门。放学后,学生不得无...
黑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设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设有六个内设机构,以推动和管理人民防空工作。首先是综合处,负责协调机关内部的文秘、文电、信息、档案、保密、信访、会务以及房产管理等工作,同时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此机构还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安全保卫工作,并指导全省人防系统开展文明单位建设。执法监督处则负责...
黑龙江省司法厅的机构职能
(十一)贯彻执行省直机关工委和厅党委的工作部署,加强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警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系统立功创模、统战、文明单位建设工作;负责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劳教所创建指导验收工作;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全系统...
关于授予国外有关人士名誉博士学位暂行规定院长寄语
我们不断创新教育理念,坚持内涵式发展,探索高职教育特色,明确了“工科为主,工商结合,兼办文管”的办学定位,目标是为黑龙江省经济建设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培养高级技能型人才。经过辛勤耕耘,学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04年,学院荣获省政府“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荣誉;2005年,迈进省级文明单位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