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7 01:38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8:38
在民事诉讼中,所涉及的起诉费和鉴定费,应该由原告预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同时,诉讼终结时,所涉及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