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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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22:36
借款人及配偶在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间,向管理部提出申请签订《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对冲偿还公积金协议书》,管理部审核后为借款人及配偶办理委托月对冲还贷协议签订手续,需提供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月对冲还贷规则:
委托逐月对冲还公积金贷款协议签订后,下一个还款日生效,若借款人(含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6个月缴存额+本月还贷金额),则按先主贷人后共贷人的顺序予以月对冲还贷扣款。若借款人(含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6个月缴存额+本月还贷金额),则由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的还款银行账户扣款。
公积金月冲还贷的手续办理: 冲抵还贷的申请分4个程序:
1、申请冲抵还贷时,申请人应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婚姻证明。
2、已发放贷款的申请人携上述材料向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德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按年冲抵还贷协议书》。
3、新申请贷款的申请人携上述材料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并填写委托协议。
4、中心授权贷款银行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信息的准确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签订委托协议,并将协议书报送一份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