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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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20:01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如果邻里之间能够做到和睦相处,互帮互助,有时候真会比亲戚更觉得亲切。相反,如果和邻居矛盾重重,况且整日抬头不见低头见,那就很难有气顺的时候。而在河南一小区里,有两邻居正吵得不可开交。
坐标河南省郑州市大学中路86号院,居民陈女士怀疑邻居偷用自己家的电,而且双方经过多次沟通仍未*解决矛盾。愤怒之余,陈女士联系了媒体,希望记者能够帮自己讨回公道。在陈女士家所在楼层的电表箱里,确实能看到除了正常比较粗的电线之外,还有两条较细的电线接在陈女士家的漏电保护开关上。
“她家是19号,我家是22号,她家的这两根线接到我家之后,她家的电闸就拉下来。等于说是开关都不用开,就一直在用着电,她近十年都没有交过电费了。”陈女士如是说。
那情况是否属实呢?记者拨通了陈女士邻居家的电话,对方没做过多解释,表示这事儿还是通过*来解决吧,便挂断了电话。不过随后,邻居带着自己的电费缴费清单过来了,想要以此证明自己的清白。
邻居:“你为什么说我十年没交过电费?”
陈女士:“不是我说你的,是证据证明你十年没有交电费。”
邻居:“你还这样强词夺理,无理取闹,邻里之间要和气。”
陈女士:“和气你还偷我家电!”
双方一言不合就吵了起来,看得出来,这两家的矛盾已经是积怨很深了。争吵过程中,邻居甚至表示这线其实是陈女士自己接的,其目的就是为了敲诈自己三万块钱,而且是先陷害再敲诈。原来,双方在此前的沟通过程中,陈女士曾提出过向邻居索要三万元赔偿的要求。
有理不在声高,这样吵肯定是吵不出结果的,而且陈女士对于这张缴费清单的真实性也并不认可。于是邻居提出拿着单子到供电公司核实,如果上面有任何差错,自己愿承担法律责任。经核查,邻居家从2013年到2017年一直处于缴费状态,五年共交电费1000多块钱。2018年全年抄表数为0,也就是电表没走数,2019年上半年走了三个月。“法律没有规定我这个屋非得用多少电”邻居阿姨这样解释。
对于此次核查的结果,陈女士仍不认可,她只认可*出具的证明。而邻居阿姨则说,她(陈女士)当着全省人的面污蔑自己,要求她必须赔礼道歉,否则没完。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供电企业和用户之间有个产权分界,而在照片中所显示的,开关以上归供电公司管,但开关以下属于用户自行管理。不过从那两条黄线的接法来看,如果没有其它状况,可以判断这两条线走的确实是陈女士家的电表。目前陈女士和邻居仍未协商一致,双方均表示要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有网友分析,五年用1000多块钱的电,平均一个月才二十来块钱,这数据本身就不符合常理。况且2018年全年都没走字儿,只要人在这住,就不可能一点电都不用。由此判断,邻居家存在很大的偷电嫌疑。也有人说,法律确实没有规定一定要用多少电,看邻居阿姨年级也不小了,很多老年人十分节俭,一个月只用十块二十块的电费也是很平常的。
看来这件事儿只能通过法律和民警来解决了,其实应该也不难,既然这两条线走的是陈女士家的电表,那只需要看这两条线接到哪里就是了。关键的问题在于,这线究竟是邻居接过来偷电用的,还是如邻居所说,是陈女士自己接上想要敲诈的?想要弄清楚这一点,恐怕需要更细致的调查,比如要对两户中家用电器的功率及使用时长进行估算,看是否与电量消耗值相符。
值得注意的是,假如邻居家确实存在偷电行为,而且还反诬陈女士敲诈,那就确实可憎可恶了。不仅道德上说不过去,而且偷盗是违法行为,达到一定数额还会入刑。《人民*量刑指导意见》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于盗窃犯罪的量刑有明确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盗窃价值2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第一百一十六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万元以上不满6万元的,盗窃1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犯罪数额7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但如果事实确如邻居所说,陈女士是自己接线,并意图敲诈自己三万块钱的话,当然这样做也不对,因为这也是一种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不知各位读者对此事怎么看,您觉得这个邻居偷电的可能性大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20:01
应该冷静下来,先不要急着和邻居吵架,打电力局电话让他们派维修人员上门,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就能很清楚看到你家电表是不是被邻居连到了他们家。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他们就赖不掉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20:02
这件事应该交给当地的物业人员来处理,你们两个吵半天也争吵不出结果,找人查一查,如果对方用你的电就让他好自为之,如果对方没有用,你就和对方道歉。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20:02
我认为应该找电业局的相关人员,让对方查清线路找出原因,这样就能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