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信用证的买方有那些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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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31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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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9:45
信用证付款方式下买方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涉及五个问题:保函、倒签提单、无单放货、预借提单,以及伪造提单。
一、保函:
保函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保证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
保函早期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但在后来的实践中发现保函的使用80%情况下买家都没有拒签,所以完全否认其效力,不利于国际贸易。所有后来保函在航运公司和卖价之间有效,但对买家一直无效。实际中,买家都是常常直接找航运公司而不找卖家。
二、倒签提单:
说得通俗一点,例如开船日期是2月21日,但想在提单上显示开船日期为2月19日或者其它2月21日之前的日子,这就叫倒签提单。倒签的原因最主要的一个就是实际开船日过了信用证规定的最迟装期,所以需要倒签。
收货人即客户可能因迟迟收不到货而查询船期,发现实际船期比提单上显示的船期要晚的话,这样收货人即客户就有理由拒绝收货,拒绝付货款。这样对出货人即出口方就会造成损失。所以倒签提单最好先和客户事先协商,征得客户同意。
倒签提单给买方造成严重的损害后果:(1)倒签提单的直接后果就是造成跟单信用证单证相符,致使买方丧失了对货款的所有权。(2)倒签提单还会引起货物跌价。(3)对于应节货品,因倒签提单致使货物不能在节前运抵,收货人会损失很大。(4)倒签提单还会对买方撤销合同的权利造成损害。
三、无单放货:
无单放货,又叫无正本提单放货,是指国际贸易中货物运输承担者把其承运的货物交给未持有正本提单的收货人。这样又有拿着正本提单来提货的人就无货可取了。所以,承运人应对无单放货承担全部责任,只要没有免责事由,应负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论主观上有无过错。
由于无单放货既违反了运输合同正确交货的义务,又侵犯了提单所表彰的物权,因而无单放货的责任也是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提单持有人既可提起侵权之诉,也可选择违约之诉。
四、预借提单:
预借提单是指在货物尚未装船或尚未装船完毕的情况下,由承运人提前签发已装船提单,使卖方能赶在信用证有效期届满前顺利结汇。预借提单所有的承运人都不会同意这种做法,风险太大。因为预借提单是船公司先签提单给你,但是你实际上还没有装货物,万一你到时候来不及装货物,那对方拿着你的提单也是提不到货物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卖家和买家的关系非常好,货到了买家暂时没钱支付,卖家基于信任也给买家放提单;或者是买家和银行关系非常好,银行基于对买家经济实力的信任,也给与放提单。这些操作都是违反程序的,存在一定的风险。
五、伪造提单:
伪造提单是性质相当恶劣的一种贸易欺骗手段。它可以由卖家单独进行、由航运公司单独进行,或者是卖家和航运公司共同伪造,让买家防不胜防,严重侵害了买家的利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9:45
买方的主要风险是:1,卖方拒绝执行信用证,2,卖方以次充好,将假冒伪劣产品发给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