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发明专利申请采用什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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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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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8 10:22
专利审查制度大致有以下三种:
1、登记制,又称形式审查制、初审制、格式审查制。
2、审查制,又称实质审查制,既要进行初审,又要进行实审,所以称完全审查制。其中又分即时审查制和延迟审查制两种类型。
3、审查制。其中分为两类:一类是只在部分工业技术领域实行完全审查制;另一类是只审查"三性"中的新颖性。
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先申请原则”,即相同的申请,专利权授予先申请的人。美国是实行的“先发明原则”。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8 10:23
我国对发明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的制度。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后没有发现驳回理由则可以授予专利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四条
*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