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30 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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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修科仪戒律钞》卷十引《太真科》称:“立天师治:地方八十一步,法九九之数,唯升阳之气。治正*名崇虚堂,一区七架六间十二丈,开起堂屋,上当*二间上作一层崇玄台。当台中安大香炉,高五尺,恒香。开东西南三户,户边安窗。两头马道。厦南户下飞格上朝礼。……崇玄台北五丈起崇仙堂,七间十四丈七架,东为阳仙房、西为阴仙房。玄台之南,去台十二,又近南门,起五间三架门室。门室东门南部宣威祭酒舍。门屋西间典司察气祭酒舍。其余小舍,不能具书。二十四治,各各如此。”南北朝时,道教建筑随着仪礼的规范化,不仅具备相当规模,且趋于定型。
唐宋两代,道教兴盛,各地广设宫观。《旧唐书·高宗本纪》载:乾封元年(666)尊老子为太上玄元皇帝,下诏各州设一观一寺。《玄宗本纪》:开元二十九年(741)在东西两京和各州置玄元皇帝庙;天宝二年(743)将西京、东京及各州玄元庙分别改为太清宫、太微宫及紫微宫。《唐六典·祠部》称唐代道观全国达1687处。宋代尚存唐道观壁画8524间。其建筑规模宏大,工艺设计愈见完善。明中叶以后,随着道教的衰微,官方对道教建筑的资助锐减,民间集资兴修者仍多。
道教建筑常由神殿、膳堂、宿舍、园林四部分组成,其总体布局基本上采取中国传统之院落式,即以木构架为主要结构,以“间”为单位构成单座建筑,再以单座建筑组成庭院,进而以庭院为单元组成各种形式建筑群。神殿是宗教活动的主要场所,常处于建筑群之主要轴线上,为整个建筑群之主体。大型宫观大多为一串纵向布置,随地平面逐渐升高之院落。殿堂内设置神灵塑像或画像。膳堂建筑物包括客堂、斋堂、厨房及附属仓房。一般布置于建筑群主要轴线侧面。宿舍为道士、信徒及游人住宿用房,其布置较为灵活。常于建筑群之僻静处单独设院。有的还利用建筑群附近名胜古迹和奇异地形地物(如山泉溪流、巨石怪洞、悬岩古树等),建置楼、阁、台、榭、亭、坊等,形成建筑群内以自然景观为主之园林。在道教建筑中,四者分区明确,配置适宜,联系方便,给人以庄严肃穆,清新舒适之感。此外,它还将壁画、雕塑、书画、联额、题辞、诗文、碑刻、园林等多种艺术形式与建筑物综合统一,因地制宜,巧作安排,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准和多彩的艺术形象,从而也增强了艺术感染力。华南沿海道教建筑,雕刻精美,壁画生动。建置于名山风景区之道教建筑,则结合奇峰异壑、甘泉秀水以及参天古树等自然景观,灵活布局,运用各种独特建筑型制及作法,建造出许多超逸高雅、玄妙神奇之建筑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