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务L --请介绍 特务 的历史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30 02:29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8 17:21
“特务”显然是现代产物,记载古代词汇的《辞源》之中,根本就找不到“特务”这个词。具有类似意义的词汇是“间谍”,释为“秘密侦探敌情”。例句:《史记》中记载李牧作战“习骑射,谨烽火,多间谍,厚遇战士”。还有一个名词“间人”,意为“探子、间谍”,《孙子兵法》就有《用间篇》。看来,在中国古代,“间谍”还是一种军事手段,尚未形成独立行业。
1979年版《辞海》这样定义“特务”:“参加特务组织或接受特务机关的任务,进行刺探情报、暗害、破坏、造谣煽惑等反*活动的分子。”这个定义将特务完全归于敌人。其实,“特务”其名,起初不含贬义。1937年1月西北*保卫局颁发《特务须知》,把首长的警卫员称为“特务员”,很光荣的职务呢!①
1990年版《语言大典》给“特务”的四项定义包括英文词义:“1.(specialtask或ties)军队中指担任警卫、通讯、运输等特殊任务的,如特务员、特务连、特务营。2.(specialagent)从事间谍活动的人员。3.(spy)间谍,敌对一方派往另一方搜集情报,进行破坏的人员。4.(stooge)为某一*效劳反对另一*的*性特务。”这个定义已经将特务定为中性,敌我兼有,而且包括各类特务。不过,在军队类别中遗漏了一种侦察任务,军队特务连的编制之中总有侦察分队。
1996年出版的《中国特务》一书,认为以上定义都不科学,重新定义:“为了国家、阶级或*集团的利益,受组织或领导的委派,默默从事情报工作或搜捕、暗杀、破坏等行动工作以及其他维护本国、本阶级或本*集团利益的秘密工作的人员。”这个定义明确了“特务”的三大特征:一是“因公”活动。也对,中国古代,因公活动的人叫“间”(间谍),因私活动的人叫“侠”(侠客)。不过,这个“公”不知是否包括现代的“公司”,为*公司窃取经济情报的商业间谍算不算“特务”?第二特征是受组织或领导的委派活动。即使是特务分子,如果擅自杀死私仇者也不是特务行为,而属刑事犯罪。这个特征也不好掌握,看看系列间谍电影“007”,那受组织委派的特务往往又“擅自”行动。第三特征是秘密行为。这就抓住了特务的行业特点。可是,特务未必全秘密,情报搜集工作就可以部分地公开进行。各国驻外使馆中,就有拿着外交护照的公开的特务。从特征来定义特务难以完整,《中国特务》又提出特务的三大业务:情报工作、行动工作、策反及心理作战。还有一些划分,如按组织机构划分为行政系统、党务系统、军队系统,如文职特务、武装特务、秘密特务、公开特务……
参考资料:郝在今《中国秘密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