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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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30 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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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7 19:57
一、废止5件地方性法规和1件具有地方性法规性质的决定
(一)《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1994年6月2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二)《云南省经纪人条例》(1995年5月31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三)《云南省外商投资财产鉴定条例》(1995年9月27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四)《云南省公证工作若干规定》(1996年5月27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五)《云南省食品卫生条例》(2004年11月26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六)《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历九月初九日定为云南省“敬老节”的决定》(1988年7月15日云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二、修改9件地方性法规
(一)删去《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示威法〉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二)将《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修改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删去第二十一条。
(三)删去《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四项。
删去第九条。
将第十条改为第九条,并将第二款中的“收费单位不得无证收费、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修改为“收费单位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
将第十一条改为第十条,并修改为:“收费单位应当在收费地点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监督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未经公示,交费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和举报。”
将第十三条改为第十二条,删去“或者预算外资金”。并将“收入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按计划和规定用途拨付使用”修改为“收入上缴同级财政,支出纳入预算安排”。
将第十八条改为第十七条,并修改为:“收费单位未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收费票据的,依法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将《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修改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州、市*批准。”
将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的“占用耕地的由州、市*、地区行政公署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修改为“占用耕地的由州、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删去其他条款中“地区行政公署”的表述。
(五)将《云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基本农田的承包经营者应当按照《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的规定,履行对其承包的基本农田的保护责任。”
删去条款中“地区行政公署”的表述。
(六)删去《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九条。
将第十五条改为第十四条,并修改为:“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
(七)删去《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八)删去《云南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第十二条、第四十条。
(九)删去《云南省水文条例》第八条、第九条。
将第十条改为第八条,并删去其中的“或者申请水文监测资料使用审查”。
将第十一条改为第九条,并删去其中的“或者水文监测资料使用审查申请”。
删去第十六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示威法〉办法》、《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云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云南省信息化促进条例》、《云南省水文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一、废止5件地方性法规和1件具有地方性法规性质的决定 (一)《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1994年6月2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二)《云南省经纪人条例》(1995年5月31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三)《云南省外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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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止下列4件地方性法规 (一)《云南省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条例》(1999年7月29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二)《云南省土地登记条例》(2002年11月29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三)《云南省职业病防治条例》(2009年3月27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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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止下列5件地方性法规 (一)《云南省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1995年7月21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二)《云南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1996年7月24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2年3月31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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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16件涉及行政许可的地方...
(二)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被招用的保安人员,应当参加岗前培训,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八、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删去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三条第(一)、(六)项。九、云南省职业介绍条例 (一)删去第十一条。(二)第十二条修改为:“营利性职业...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08)
说明:所依据的地方性法规已被1999年9月24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1号公布的《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明令废止。(三)《云南省边境口岸集镇建设暂行办法》(1991年5月2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文件云政发〔1991〕93号公布)说明:已被1993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6号公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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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29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则做出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16件涉及行政许可的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进一步完善了条例,可能涉及删除或调整了一些不再符合时代要求或与国家环保政策冲突的条款。这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经过多次修正和调整,始终坚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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