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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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5:47
一 、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在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借款申请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在自治区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
3.借款申请人自签订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首付款缴交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高层住宅不超过四年、多层住宅不超过三年、购买二手房为办理过户手续二年内、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原商贷正常还款一年以上;
4.借款申请人房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
5.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无未还清公积金贷款、且没有为他人做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
二、办理流程:
咨询领表→贷款受理→签订合同→贷款审批→发放贷款→按月还款
以上内容来自于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1)
引用资料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