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起,是否法律规定中国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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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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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8 01:44
自2011年1月起,中国内地将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工作场所完全禁止吸烟。国家卫生部妇社司*杨青5月10日在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这一信息时称,这是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提出的目标。
为做好控烟履约工作,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卫生部和*部队卫生部2009年5月联合发出《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要求今年在军地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至少50%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建成无烟单位,确保2011年实现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目标。
质疑
全民禁烟可操作性不强
梁鸿经济师
禁烟法规出台后,除了在一定层面上向香烟产业链的各利益方发出挑战,也是对*部门执法实践的一种考验。我国一些城市早已有了“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相关控烟法规,但是这些法规存在执法主体不明确、惩罚措施不适当、禁烟场所涵盖范围有限等诸多“软肋”,可操作性并不强,使得禁烟令成为纸上谈兵。
许多人会赞同这一*,特别是饱受“二手烟”之害的公民们。但赞成之外,我们也忍不住要想,法规不会是“一纸空文”吧?发现有人在公共场所吸烟,执法部门如何取证?原有惩罚力度太小,加大力度是不是会激化矛盾?“公共场所”如何界定?何时能在所有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我们将依靠什么样的具体措施,来实施这一禁烟令?弄到最后,禁烟令会不会和限塑令一样,只是在某些场合管用,另外一些场合涛声依旧……禁烟令实施起来,比起限塑令,似乎还要有点难度。在大商场、候车室这类大型的公共场所,可能还要好一点。但要是到了办公室这类相对私人些的室内公共场所,禁烟令还能禁下去吗?同事们都挺熟悉,又缺少有效的监管……想想,这都是一个问题。所以禁烟令要彻底实施,就不能不提前考虑这方面该怎么办。
从另外一方面考虑,禁烟令的意义,也可能只是一种导向,通过这种导向,来达到一种文明生活习惯的最终养成,让人自觉地在公共场所禁烟。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是一个全民的工程。这不仅需要处理好卫生部门和烟草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来全面护航,而且更需要广大民众,特别是广大吸烟民众从潜意识里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禁烟须有立法支持
巩四海西安市红十字会医院主任医师
一些地方虽然出台了禁烟条例,但存在执法主体不明确、惩罚措施不适当、禁烟场所涵盖范围有限等诸多“软肋”,可操作性并不强,使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内的吸烟行为不能得到有效约束。禁烟令要想真正起作用,必须要有有效的法律制裁手段支持才行。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可以借鉴香港或国外的禁烟经验。
香港自2007年1月1日起,包括所有用餐地点在内的绝大部分公共场合的室内部分均被列为禁烟区域,对于在这些地方吸烟或携带燃着的香烟、雪茄、烟斗的市民或游客,最高可被处以5000港币的高额罚款。遇到客人在餐馆等公共场所吸烟的情况,餐馆的服务人员会上前劝阻,劝阻无效的话,将会采用报警的方式解决。面对如此严格的禁烟规定,香港控烟行动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样,新加坡也采取了相当严厉的手段禁烟。在禁烟的公共场所吸烟,最高将被处以1000新元(相当于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也有可能被判入狱6个月,甚至两者并罚。面对如此严厉的处罚,烟民们不禁要考虑手中的烟要不要点燃,在哪里点燃才不会受罚。良好的控烟效果使得新加坡被誉为“无烟城”。
如今,国际社会已经形成了在公共场所禁烟的共识。许多发达国家都制定了严厉的规章,禁止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吸烟。像车站、餐厅、机场、酒店等场所都严格划分了吸烟区与非吸烟区,有的国家甚至完全禁烟。所以我认为:全民禁烟,不能只靠下文件,得有措施,必要的法律制裁措施。唯有此,禁烟才能落到实处。
网友反馈
全民禁烟实施难度大
连日来,关于禁烟令的话题成为网络热点。记者调查发现,多数网友认为不能做到完全禁烟,主要是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监管难度大。对于如何才能让*不流于形式,超过半数的网友认为增加罚款数额不失为可行之计。网友评价的最难实施禁烟场所排名依次是:饭店、餐馆、办公室、火车站、学校、商场、机场等地。
网友思静:我国有3.5亿烟民,很多人积习难改,禁烟不可能一步到位。除了法律手段外,禁烟最终有赖于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因此,在工作场所设立吸烟区,可能更符合实际,也更人性化。
网友正义:可以先在中等以上城市公共场所进行控烟,也不要以罚代治,先通过改变人的观念和意识,再逐步扩大范围进行控制,不可也不能一蹴而就。
网友海波YY:呵呵……文章我不看了,不过只看标题,我想说现阶段根本没可能实现,最主要是内地执法能力根本跟不上,法律意识也不高,我们还是先加强一下自己的法制建设吧!
网友墨脱:这些问题不是一项或者几项法规条文所能解决的,需要执法部门在社会生活层面给出答案。禁烟刚刚开始,离2011年我国承诺在所有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路途尚远,除了决心,*在法规出台之后如何保证其顺利有效实施,更是人们拭目以待的。
需从制烟吸烟源头治起
近几年来,全社会控烟、禁烟、戒烟的呼声越来越高。为此,北京、上海、广州、杭州、重庆等地相继出台地方禁烟法规。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收效甚微的现实情况!究其原因,更多来自于当前的控烟*。“全民禁烟”要取得实效,就要从制烟吸烟源头治起。首先,国家从烟草为主要经济支柱的省份或地区入手,一边督促进行经济结构调整,一边从财政给予相应扶持,让这些地区逐渐摆脱以烟草为主要经济支柱的观念,从而消灭烟草经济为主导地位的区域发展格局,引导其开发和拓展利国利民的其他经济产业;其次,国家立即出台相关制烟、吸烟税法规章,如每包烟另加一元或甚至更高的吸烟税等,同时,对吸烟者购买香烟实行“实名吸烟制度”,即相应法规对吸烟者每月或每年所吸烟数量和吸烟场所均予以相应规定与*,对于超量或越场所吸烟者给予相关的处罚,情节过分者予以终生强制禁烟处罚,情节严重者适当地处以行政或民事拘留。以此从源头和用重典来推动和维护“全民禁烟”,“全民禁烟”才会从根本上有所遏制。也只有这样,“全民禁烟”也才得以全面推进和加速提升。
全民禁烟我们别无选择
主持人论坛
香烟,它本身的意义已经不仅仅是消费品那么简单,社会生活已经赋予它更丰富的内容,在很多正式或非正式场合,陌生人之间往往是通过递上一支烟,作为社交活动的开始。逢年过节,给长辈买烟送礼是孝顺的表现,甚至于婚礼酒席上,都设置了新郎新娘给来宾点烟的环节。小小一支烟,包含了很多内容。在所谓“烟文化”中,交际文化、面子文化占了相当的比重。
当我们浸淫在所谓的“烟文化”中时,请再重申一遍香烟触目惊心的危害吧——香烟燃烧时能产生40多种致癌物质,90%的肺癌、53%的膀胱癌、54%的胃癌和33%的胰腺癌与吸烟有明显关系。世界卫生组织指出,烟草是造*类死亡的第二大原因,严重危害公民的身体健康,全球每年死于和吸烟有关的疾病人数达500多万人,平均每分钟有9人死亡。这还不包括“二手烟”给周围人带来的巨大危害,而数量庞大的烟民们身边有老人,有儿童,有病人……
今天我们推动的“全民禁烟”无疑是一场声势浩大的惠*策,虽然有这样那样的困难,虽然“全民禁烟”这个目标能否如期实现,仍留悬念……但我们深知“全民禁烟”不仅是一场持久战,更是一场13亿人民保卫健康的战争
参考资料:int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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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8 01:45
卫生部*昨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我国烟草控制目标,明年———
时间
2011年1月起
场所
室内公共场所
室内工作场所
公共交通工具
其他可能的室外工作场所
医疗系统将率先禁烟
目前沈阳正在推动医疗卫生系统、学校、*机关、公交系统四类重点公共场所的禁烟
沈阳约有234万烟民
我国烟民数高达3.5亿,5.4亿人受二手烟的危害,每年死于烟草相关疾病者约为100万人
当禁烟令遭遇执法难
中国明朝开始禁烟草,近400年来仍未能禁,禁烟令能否落实成焦点
<所以现在还在酝酿阶段,还没有实质性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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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8 01:45
这就是禁烟令的全部内容了,目前国家还没有立法
《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
各市卫生局、爱卫办、省卫生厅各直属单位,省*各支队后勤处(部),*南京指挥学院院务部,省*总队各直属单位:
烟草是人类面临最大而且又是可以预防的危险因素,世界卫生组织已将烟草依赖作为一种慢性病列入国际疾病分类。2006年1月9日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为有效控制烟草流行,最大限度的减少因烟草流行带来的疾病负担,彰显军地医疗卫生机构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决心和能力,2009年5月20日,国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部队后勤部联合印发了《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成立了“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领导小组”。《决定》要求,到2010年,军地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至少50%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建成无烟单位,2011年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禁烟。为此,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目标和任务
(一)到2009年底,各市有30%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建成无烟单位;
(二)到2010年底,各市有60%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建成无烟单位;
(三)到2011年底,全省*系统和地方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建成无烟单位,全省医疗卫生系统要全面禁烟;
(四)到2011年底全省*系统和地方所有三甲医院均要建立戒烟门诊,为吸烟者提供戒烟服务;
(五)建立比较完善的禁烟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和督导评估体系,确保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
二、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建立医疗卫生系统控烟目标责任体系。为切实加强控烟履约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组织程度,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部队江苏总队后勤部联合成立了“江苏省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控烟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抓紧启动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省卫生厅和*总队各直属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示范作用,率先建成无烟单位,同时要参照省里的做法,成立相应的控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当地控烟履约工作目标和当地医疗卫生系统实行全面禁烟的具体工作计划,健全各级控烟工作网络,落实责任部门和单位,建立并实行责任制管理,确保如期实现全省*和地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工作目标。
(二)加强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医疗卫生系统控烟措施。各地要把制度建设,作为强化控烟措施,加大控烟力度的重要手段,切实加快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步伐。省*各支队和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系统内工作人员戒烟、不在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吸烟、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劝阻吸烟和开设戒烟门诊、提供戒烟服务等指标纳入《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和其它各项管理规定之中;地方和*系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将首诊询问吸烟史、为吸烟病人提供戒烟指导的制度,纳入病历考核标准,责任到人,加大检查考核力度;要把禁止使用卷烟接待宾客和为吸烟工作人员提供戒烟帮助的制度,纳入地方和*各级医疗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评先创优指标体系,全面推进各级各类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努力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的目标。
(三)加强健康干预,全面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活动。各地要把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活动,作为降低医疗卫生系统吸烟率,控制烟草危害的重要干预措施,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医务工作者,认真学习《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江苏省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督导评估标准》以及其他有关控烟知识和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推进地方和*系统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2009年底前,力争在全省地方和*系统建设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同时,要在取得经验、具备条件的基础上,把无烟医疗卫生单位的建设活动推广到其他场所及单位,大力推进无烟工作场所、无烟公共场所的建设。
(四)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的控烟工作氛围。各地要结合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普及工作,向全社会大力宣传普及烟草流行给健康带来的严重危害、《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知识以及戒烟的方法和技巧。要切实加强与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大众媒体的合作,通过控烟公益广告的制作与播出,提高宣传效果,营造良好氛围。要动员并正确引导广大媒体,大力宣传地方和*系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面禁烟的重要意义,通过大众媒体的传播活动,带动其他行业主动参与控烟,自觉远离烟草,同时对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工作加强*监督。
(五)加强督导评估,努力实现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工作目标。全省*和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责任意识,认真制定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控烟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定期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工作,对控烟工作各项措施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必要的奖惩。省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工作情况将适时组织督导评估活动。请各地于2009年8月底前,将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的情况以及省*各支队和地方各级卫生部门今年计划建设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情况和进度分别报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部队江苏总队后勤部和省爱卫办。
(六)驻江苏部队所属各医疗卫生机构贯彻实施《决定》的意见,由南京军区联勤部卫生部另行制定。
三、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
(一)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机构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
(二)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三)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
(四)各部门设有控烟监督员;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
(六)明确规定全体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七)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八)所属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无烟医院在此基础上还要符合以下标准:
(九)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至少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十)在相应科室设戒烟医生和戒烟咨询电话。
参考资料:www.172jiey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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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8 01:46
毛*也抽烟,那时候怎么没人喊戒烟。现在胡*不抽烟,你们就说要禁烟。*泉下有知,他会很伤心的。而且禁烟跟乙肝一样,已经有这毛病的,不太好治,比如那八十多的老大爷,他抽了一辈子烟,你能拿他怎么办?是罚款还是拘留?我看最好的办法是尽量让下一代不接触烟,另外一方面就对烟厂实行限产制。不然的话,一方面害怕触犯产烟老板的利益而不敢对烟长下手,一方面又对个人下刀,这是拣软柿子捏,对*的形象有一种无形的损害。如果*能直接把烟厂取消,那才让人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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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8 01:46
也就纸上谈兵
怎么可能禁止
那中国经济要下降NNN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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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8 01:47
“禁烟令”简介
《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将于2010年5月1日正式在北京施行。届时本市餐厅、网吧以及体育馆等10类场所将全面禁止吸烟。按照规定,各大、中型餐厅应提倡全面禁烟,分区管理中,75%面积为无烟区,25%面积以内设密闭隔离的吸烟区,而50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餐厅,在餐厅内要采取控烟措施。 将在5月实施的《规定》与之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进一步扩大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范围,包括餐厅、网吧等公共服务区将全面实施禁烟;在禁烟场所抽烟,个人暂时免于经济处罚,但场所所在的管理单位将因禁烟监管不善受到处罚。 市法制办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的若干规定相配套,具体的执行细则将由市爱卫办或卫生部门在新规公布后出台。未来承担禁烟场所具体检查监管的部门将主要是餐厅、网吧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
禁烟令的产生背景
我们都知道吸烟有害健康,对被动吸烟者的伤害可能比对吸烟者本人还要厉害。如果由于养成了对吸烟的依赖,一时也改不掉,当然这属于吸烟者本人的自由,任何人不得侵犯。但是问题在于吸烟者在享受自己的自由时,不得侵犯不吸烟者呼吸清洁空气的权利,更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法律在这方面的作用就在于,在吸烟自由与他人的健康权之间保持一个平衡,规定在公共场所不抽烟或划定一个抽烟区,正是保持这种平衡的一个目前大家都可以接受的选择。 禁烟法的实施是要付出成本的,尤其是在一个有着上亿烟民的国家。回想一下禁放令的实施过程就会明白。法律在习惯面前常常显得力不从心,但这并不表明法律对于习惯不起作用,习惯的改变就是一种生活方式的改变,而法律恰恰是提倡一种新的生活方式的工具。 法律改变人们的习惯不是一蹴而就的,而需要一个长期的、反复较量、反复修正的过程。因此关键的问题是人们的道德自觉,养成一种新的习惯,在自己享受自由时,不能损害他人或社会的利益。法律离不开强制,但是不能只靠强制,只有把法律建立在社会绝大多数人共识的基础上,这种法律才能顺利地执行。
专家对禁烟令的看法
今年的5月31日是世界卫生组织发起的第21个“世界无烟日”,也是北京实行《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令”)满1个月的日子。纵观各媒体报道,1个月以来,餐饮、网吧、公园、宾馆、度假村等公共场所的吸烟现象确有下降,但在“*令”实施期间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北京市爱卫会副主任孙贤理曾在“*令”公布后表示,到底宾馆、饭店有百分之多少的楼层要作为无烟楼层,餐馆里有多少的营业面积要作为无烟区,都还需要细化。此外,有人认为,吸烟区应符合什么条件,也要规定明白。 那么,禁烟规定是不是越细越好,又该细到什么程度呢?《生命时报》记者连线各地专家进行了访谈。 禁烟规定需要细化 “禁烟规定细化,当然是好的。”国家卫生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立法准备研究课题”负责人、北京市公共场所禁烟法规专家组成员、首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与教育学院教授崔小波告诉《生命时报》记者,其实北京市已经制定出了“*令”的实施细则,其中要求:餐厅划定的非吸烟区面积不得低于室内餐饮服务区面积的50%,并逐步扩大非吸烟区的区域面积,直至取消吸烟区;鼓励有条件的餐厅全面禁止吸烟。宾馆、旅店、招待所、培训中心、度假村等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经营场所,无烟客房数量应不少于客房总数量的50%;无烟楼层应不少于楼层总数的50%。接待大厅、通道、购物场所等公共区域禁止吸烟。公园、游乐场设置的每个吸烟区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米。吸烟区应在公园、游乐场门口的指引标志中予以提示。 新加坡保健促进局反吸烟*保健署副署长朱琳也表示,禁烟规定应越细越好,这样人们执行起来才不至于混淆不清。这从新加坡去年对娱乐场所实施的禁烟令就可以看出来。 2007年7月,新加坡开始在包括酒店、夜店和卡拉OK在内的娱乐场所实施禁烟令。 由于考虑到新禁烟令的实施可能会给娱乐场所经营者带来一定的冲击,因此当局允许经营者把两成户外场所和一成室内场所转成吸烟区,并制定出详细的规定:吸烟室必须清楚标明;吸烟室的通风系统必须与*系统分开;室门必须密封,以防烟味蔓延;顾客必须自己手持饮料进入吸烟室,不准侍应生进出提供服务,以保护侍应生免受“二手烟”的伤害。 此外,新加坡环境局规定娱乐场所经理或经营者看到有烟客违法,或接获其他顾客投诉必须采取行动,上前劝阻;在禁烟区吸烟将被罚款200新元(约合1000元人民币);抽烟者如果对执行禁烟令的经营人员加以污辱、威胁或阻挠,将被控上法庭,他可面对高达1000新元(约合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或监禁6个月的处罚;而对没有严格执行戒烟规定或及时劝阻吸烟者的经营者,也会进行一定数量的罚款。 而在澳大利亚,禁烟令中除了有与新加坡类似的要求外,还明确规定了所谓公共场所的定义,即“围住”的公共场所是指有天花板或屋顶,且永远或暂时被围住面积超过75%的场所。在这里,不仅不允许任何人抽烟,还不准有烟灰缸、火柴、打火机和其他抽烟时使用的物品。 细节要考虑可执行度 细节固然需要,但也不能事无巨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杨功焕教授认为,“禁烟令”要细在关键的地方,必须考虑到可执行性。 比如,我们可以把细化内容集中在以下四个部分:第一,提出基本要求,如有关部门怎样广泛动员群众、怎样把宣传做到位、对主管部门的要求是什么等等,这样相关部门的职责才清晰;第二,应保证公共场所无烟区划定得清晰,要明确地标出“哪里是无烟区”;第三,要建立监督的机制,如怎样进行定期的评估、反馈等等;第四是对于规定执行者的培训该怎样进行。 对此,香港中文大学教授陈锦泰与崔小波都表示了赞同。 陈锦泰告诉记者,禁烟的法则当然细致些,更不容易在执行起来出现争议,但同时还必须考虑到易于执行,毕竟,执法贵在简单而有效。 比如,要求餐馆内无烟区至少要达到总面积的50%,这个50%是怎样划分的?烟雾是流动的,如何保障无烟区不受影响,这些问题也要考虑,否则,还是不能有效禁烟。 而且,禁烟固然需要法律,实际情况却千差万别,不可能都在法律中写明,制定时还应考虑给执行者自己判断的空间。 比如,美国人喜欢夏天在室外搭帐篷聚餐做烧烤,帐篷内是否应禁烟,就要看情况。法律规定,有顶而且四周有围布的一定要禁烟;然而有顶但四周没有围布的是否要禁,法律却没有规定。所以,给一个原则会更好。就像这种情况,应该要求执行者自己判断空气流通是否良好:如果帐篷面积不大,等于在露天空间,禁不禁差别不大;如果帐篷面积很大,人又很多,尽管四周没有围布,空气流通很差,也等于在室内,就应禁烟。 崔小波说,制定实施细则的目的是加强监督管理,所以制定原则应该具有可操作性。比如,今年“*令”的实施细则仍然是执行单位负责和对单位罚款的原则,对个人的罚款虽然会加重,但对单位的罚款额度将更高,目的是要求公共场所的负责人承担起场所健康安全秩序维护的责任。 美国禁烟,没有设立禁烟纠察队,也是通过卫生局的例行检查,把执法工作交给了大楼管理公司、餐馆、学校等机构,要求对违反《室内清洁空气法》的机构处以2000美元以下的罚款,以促使他们劝阻在其房间和楼内的人不要吸烟。从实行效果来看,也还是不错的。 “*令”只是个过渡 虽然2008年“*令”的出台与实行动静颇大,媒体也给予了很大的关注,但这并不是“禁烟令”的终极目标。 崔小波明确表示,我们的目标是要在2010年,实现北京市公共场所的室内无烟,也就是做到室内百分之百无烟。不过,因为全面禁烟很难一步到位,所以这次“*令”应该说是向全面无烟环境发展的一个过渡,希望通过“*令”的实施,能让吸烟者产生一个意识――我应该自律了。相信,通过这样一个1―2年的过渡期,对实现百分之百无烟环境是有积极意义的。 就像现在禁烟运动进展得比较顺利的新加坡,也是从上世纪70年代首次开展禁烟,到现在才达到所有安装空调的公共建筑内均禁止吸烟的目标。 而澳大利亚从开始部分禁烟到全面禁烟,同样经历了几年,甚至近十年的时间。 以新南威尔士州为例,2000年新南威尔士州无烟环境法令没有对酒吧、夜总会和已注册的俱乐部禁烟,但是从2001年9月6日全面禁烟令最后阶段开始,在这些地方吃正餐也开始禁止抽烟。今年2月1日开始执行的户外用餐地点禁烟法令,也给了人们6个月的过渡期,从一半面积设为无烟区进展到全面禁烟。现在,维多利亚州甚至考虑禁止*在带有16岁以下儿童的私家车里吸烟。 美国的禁烟运动同样是逐步严格起来的。起先是公共室内活动场所,后来是办公室,最后是餐馆和酒吧。目前,在纽约州和纽约市只有私人住宅和私人汽车、汽车旅馆的部分房间,以及街边露天的餐厅座位可以抽烟;而明尼苏达州则更是严格,他们已经禁止在私人家庭以外的任何地方抽烟。 但在美国人看来,中国禁烟难度确实比较大,一是中国有敬烟的习惯,二是烟民数量已经很大,要他们完全禁烟很难马上做到。也因此,在中国禁烟,单靠*执法力量太小,只有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禁烟运动,人人见烟就要禁,才能形成强大的社会压力,推动禁烟运动。即使困难,在大范围内禁烟也不是不能做到。美国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也是到处香烟广告,吸烟的人也很多。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现在成效已经很显著。 不过,杨功焕对于这个过渡性的“*令”还有另外的看法。她认为,在过渡时期引入一个“吸烟区”的概念,可能会让大家错误地以为“这样划分就合理了”、“有吸烟区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如果真导致了这样的后果,是不利于室内全面戒烟实行的。因为一个观念形成了,就很难修改。所以,究竟过渡多久合适,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全面禁烟有信心 全面禁烟会涉及到很多的连锁反应,比如少部分烟民的权益如何保证,烟草产业该何去何从?这都是需要通过大家讨论,逐步取得共识的。“所以,对于何时实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在世界卫生组织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也没有硬性的规定。”杨功焕说。 不过,对于最终实现这一目标,杨功焕和崔小波都很有信心。 “全世界都已经意识到了,吸烟会危害健康,只要大家都来做,全世界范围的公共场所禁烟都是可以实现的。” 崔小波说,“我曾在2008年4月做过一个调查,在北京市‘*令’实施以前已经有29%的餐厅就开始禁烟了,许多餐厅对禁烟很支持。而在这其中,快餐最积极。禁烟后的餐馆发现,顾客用餐的时间明显缩短了,这样就增加餐桌的周转率和顾客的人数,餐厅收入也提高了,再加上给工作人员带来的健康利益,餐厅是利大于弊的。所以,所谓禁烟与经济利益之间的冲突,其实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尖锐。” 新加坡环境卫生处*萨蒂斯告诉记者,新加坡1970年和1992年在电影院和保龄球场实行禁烟措施时,也经历过一段时间的“过渡时期”,并出现了由于禁烟致使经营业绩大幅滑落的问题,但经过坚持,至今人们已经渐渐克服了困难,抽烟者都会很自然地在这些场所掐灭香烟。所以,他相信,随着经营者和烟民的意识越来越高,触犯禁烟令的行为也将会越来越少。 当然,全面禁烟需要一个过程,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实现的,需要循序渐进。首先要从宣传和教育入手,在法律的制定上可以逐步完善,不必一步到位。 因此,陈锦泰指出,不管是中国香港,或是全球各地的禁烟运动,都是从局部禁烟再到全面禁烟的,其间也有很多反对的声音,但只要社会大环境认可,也就没有什么阻力。
[编辑本段]禁烟令实施难在哪里
3月24日,北京市*第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该规定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扩大禁烟范围,是大势所趋,但实行起来会不会有一些难度,有没有一些具体的问题要解决和完善。经济参考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了解社会有关各方都有些什么看法。 商业场所禁烟态势不乐观 记者对北京市内一些普通消费者经常光顾的中型餐厅进行了走访,大部分受访者对禁烟令抱支持态度,但对遇到阻碍如何应对则没做好充足的准备,并认为目前全面禁烟确实存在很大的阻力。另外,不少餐厅对“禁烟令”即将出台毫不知情。 记者来到SOGO餐饮层一家西餐厅,门口领位的服务员上前询问:“请问您吸烟吗?我们这边分无烟区和吸烟区。”记者表示不吸烟,服务员就把记者领到了无烟区就餐。记者发现,在吸烟区和无烟区之间以一排绿色植物作为隔离,并在吸烟区的每张餐桌上方装置了换气设备。服务员告诉记者:“不吸烟的顾客大都受不了烟味,尤其是老人、孩子以及孕妇,所以我们设立了无烟区。无论是烟民还是非烟民,对我们这样的无烟区和吸烟区分隔都表示认可和欢迎。” 晚上6时,正是就餐高峰期,记者来到广安门一家湘菜餐厅,进门后记者对服务员说明,自己对香烟敏感希望在无烟区就餐时,服务员表示没有设立无烟区。当记者问起他们是否知道5月1日起,包括餐厅在内的公共场所将实行“禁烟令”时,服务员均表示从未听说。 在西城区一家颇具规模、生意火爆的川菜馆餐厅里,记者则看到,用餐的顾客中,有不少吸烟者。尤其是很多男士在酒过三巡之后,习惯性地抽起烟。据该餐厅的负责人对记者说:“谈生意时,顾客基本上都要吸烟。这里禁烟是不现实的,顾客是我们的上帝,他们来这里就餐时我们不能强迫他们不吸烟。” 华天马凯餐厅的负责人说:“一般我们能做到的,就是把周围对烟味过敏的顾客请到里面的无烟区用餐。”同时,这位负责人表示,自己并未接到任何有关控烟行动的宣传或通知,而且大规模的禁烟在竞争日趋白热化的饮食业几乎是一种冒险行为。 记者也随机采访了一些消费者,一位四十多岁的烟民坚决反对餐厅禁烟。他对记者说:“几十年的烟龄了,哪能说戒就戒啊。餐馆里都不能抽烟了,我们去哪儿吃饭?上哪儿和客户谈生意?上哪儿跟朋友一起喝酒?” 而大多数非吸烟人群对餐厅禁烟表示支持与期待。在一家无烟西餐厅里,一位准妈妈说:“自从怀孕后,对空气污染特别敏感,室内空气稍微浑浊就会头晕恶心,在外面吃饭都选择这种无烟餐厅,但目前这种餐厅很少,希望相应法规的出台能让更多的餐厅实现无烟。” 另外,记者注意到,除少数快餐店外,许多餐厅都在出售香烟,显然,目前在营业观念上,众多商家与“禁烟令”的宗旨还是相悖的。 他山之石,能否攻玉 美国纽约自2003年3月30日推行禁烟令以来,到本月30日刚好5年。最新统计表明,纽约烟民人数已减少24万。新加入烟民大军的纽约青少年人数持续下降。截至2007年,中小学生中的烟民比例从18%下降至不到10%。 香港地区也禁烟严格,去年1月1日开始,香港包括餐馆在内的所有公共场所都要说对香烟说“不”。除了在自己的家里,烟民们几乎没有任何的机会掏出烟来,而一个烟头5000港元的严格处罚,也让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烟民们望而却步了。 仅仅*是不够的 北京市法制办法规处*张培利称,当执法人员对餐厅进行检查或抽查的时候会调查清楚,餐厅是否尽到了劝阻的义务,以及设置相关标识的义务,如果尽到这些义务将不会被处罚。也有专家建议,大、中型餐厅可以采取分楼层的形式禁烟,或者加强对吸烟区、无烟区隔离设施的设置。 中国控烟协会会长杨功焕指出,除了一些实际存在的问题,我国的禁烟规定没有惩罚细则,威慑力不大,也加大了公共场所禁烟的难度。相比之下,国外“禁烟令”惩处力度就很明显,相应的收效也较大。杨功焕还提出,像餐厅这样的公共场所应该更人性化一些,可以给客人准备一些香烟替代品,比如糖果、瓜子等,医院也可以增加戒烟门诊开诊次数。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我国烟民的数量还很庞大,完全照搬国外模式是不可行的,应该在“禁”、“限”的基础上积极进行疏导,避免公众产生消极、抵触的情绪。另外,*吸烟需要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来保障法规的实施,“罚”并不是其惟一手段,更不是目的。法律不是万能的,“一刀切”式的禁烟条例可能因为受到太多人抵触而适得其反。因此,要达到理想的禁烟效果,不但应尽量避免简单、粗暴的执法行为,更要加大禁烟宣传力度,取得民众支持。(肖婧 郑腾川) 相关链接 危害 《2007年中国控制吸烟报告》指出,我国每年死于被动吸烟的人数超过10万。在被动吸烟人群中,82%在家庭中、67%在公共场所、35%在工作场所;女性90%是家庭接触,20岁至59岁男性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接触二手烟的比例最高。 禁限 正因为香烟的巨大危害,各国都开始推行禁烟制度。据记者了解,截至2006年10月,世界上已经有154个国家和地区颁布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其中爱尔兰是世界上第一个立法规定无烟工作场所的国家。加拿大和美国也通过省或者州级立法措施实现无烟化。香港自2007年1月1日起,绝大部分工作场所和公众场所的室内区域实施禁烟。 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将于2011年在我国全面实施。这意味着我国要在三年内实现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承诺。 反映 今年1月人民网关于北京扩大禁烟范围的网上调查显示,63.4%的网友赞成扩大禁烟公共场所范围,但同时也有35.6%的人反对,提出“餐厅、通道都不让吸,到哪里吸烟”的疑问。 背 景 北京扩大禁烟 10类禁烟公共场所: 1. 医疗机构的室内区域; 2. 托儿所、幼儿园; 3. 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4. 高等学校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区域; 5. 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科技馆、档案馆、少年宫、纪念馆等科教、文化、艺术场所; 6. 商业、金融业、邮政业和电信业的营业厅; 7. 公共汽车、出租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内及其售票厅、室内站台; 8. 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 9. 体育馆、健身馆; 10. 健身场,体育场的比赛区和坐席区。 除了10类公共场所禁烟外,一些公共场所需要局部设置无烟区。还有一些场所可以专门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 今后,设置吸烟区的单位还将通过加强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取消吸烟室或者吸烟区。 限于执法成本不罚个人 《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如果市民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市和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可处以50元以下罚款,同时将处罚禁止吸烟公共场所所在单位。但在正式规定中,这一双罚制改成了单罚制,即只处罚后者。但是,单位尽到了劝阻的义务以及设置相关标识的义务,将不会被处罚。 大家谈 病去如抽丝 吸烟有害,应该禁限。这个道理太昭然了,几乎没有人不赞同。 吸烟会导致许多疾病,给人的生命健康带来威胁,让生病人经受痛苦,让社会付出大量医疗支出。尤为不能容忍的是,吸烟还会污染环境,让身边的人也无辜地吸收“二手烟”,让更多的人遭到健康上的伤害。 所以,对吸烟的禁限,是文明社会的大势所趋,不仅很多国家有了这方面的法律规定,还有了国际性的公约。正如中国的老话所说,“移风易俗,善莫大焉”。 但是,我们又要看到,吸烟作为一种“风”与“俗”,要想真正地“移风易俗”,又不可能是简单地一蹴而就。一些“风俗”,一旦成为一种习惯,成为社会经济、文化、生活方式的一个组成部分,要改变它,并不容易。烟草的种植、烟品的制造、烟税的征收,都涉及到经济利益,不可能一夜之间就被取缔、改造。烟民的吸烟习惯一旦形成,在生活方式中派生了一系列与吸烟相关的文化,与交友、喜庆、谈生意等活动结合到一起,也难以在短期内彻底改变。 难以改变,不是说不去改变。既然是个有害的行为习惯,我们就应该积极、主动地去改变,但又要有耐心。所谓耐心,一是指要有一个时间上的逐步过程,不可操之过急,一夜建成个罗马;二是指要想办法,要多做工作,做全做细。不仅从法律上作出强制性的禁限规定,也要在*、宣传上进一步展开吸烟有害的教育;不仅要有禁限的笼统规定,还要有一些具体可操作的细致办法。最后做到既有效地减少了吸烟,降低了危害,也不至于给社会经济、生活有关方面,如烟草业、餐饮业、商务、生活带来过激的不适应。所谓“病去如抽丝”,耐心地解开百日沉疴,人病如此,社会病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