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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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9 17:16
中国人很早就有了佩戴假发的习惯,起初为上层社会女性的饰物,加于原有的头发上,令其更浓密,并能做出较为复杂的发髻。春秋时假发盛行,到了汉朝依据《周礼》制定了发型与发饰。三国时期妇女也常用假髻;北齐以后,假髻之形式向奇异化的方向发展,直到元朝时汉族妇女开始使用一种叫鬏髻的假髻。清朝出现的鬏髻样式依然很多,但中华*成立后,发型转趋简便,少用假发、假髻。
周昉《簪花仕女图》中梳高髻的唐朝妇女,很可能加上假发中国很早就出现假发,早期是上层社会女性的饰物,用来加在原有的头发上,令头发更浓密、做出较为复杂的发髻。《诗经·鄘风·君子偕老》提到一种假发称“副”,又提到“不屑髢也”。“髢”就是局部假发或发丝编成的假髻。《诗经·召南·采蘩》就称假发编成的髻为“被”,是髲的通假。
《周礼》中把假发细分为多种,“副”取义于“覆”,是一种有饰假发;“编”则属于一种无饰假发;“次”是一种用假发与自己真发合编起来的髻。后来这些名称都被“髲”和“鬄”所替代了,“髲”指用人发制成的假发,“鬄”则泛指假发。西周的王后、君夫人等上层社会贵族妇女,在参加祭祀等重大活动时,都要佩戴副、编、次等首饰。王后的假髻更有专门的宫廷*“追师”负责掌理。
春秋时假发盛行,《左传·哀公十七年》记载卫庄公在城墙上看到戎州人己氏的妻子头发甚美,就命人把她的头发强行剃掉,制成假发给自己的夫人吕姜作为装饰,称为“吕姜髢”。当时男性也会戴假发,《庄子·天地》提到有虞氏(舜)用假发遮盖秃头。虽然《庄子》关于舜的内容属传说,但可见当时男子也会使用假发。
汉朝依据《周礼》制定了发型与发饰。比如皇太后仍以假髻来承载多种沉重而复杂的头饰,后来演变成沉重的凤冠。宫中对假发的需求大,为了找人发做假发,有些官吏甚至强行砍下人头取发。《太平御览》引《林邑记》提到朱崖(也作珠崖,今海南岛)人多长发,当地郡守贪婪残暴,把妇女的头割下来取她们的头发制造假发《三国志·吴书·薛综传》也有记载薛综提及汉朝发生的这件事。可见假发在当时被视为珍宝。由于真发所制的假发得来不易,当时开始出现以黑色丝线制成的假发,湖南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就有实物出土。
三国时妇女也常用假髻,曹魏时规定规定为命妇的首饰,《文献通考》记载其中一种假髻称为“大手髻”,是贵人、夫人以下命妇的首饰。晋朝时,假发、假髻在宫廷、贵族和民间都很流行,由于人们睡觉时会把假发、假髻取下放在木或竹制造的笼子上,看起来像人头,因此又称假头。《晋书·舆服志》记载当时各级命妇戴一种镶有金饰、叫“蔽髻”的假髻。太元年间,公主、贵族、士大夫阶层的妇女均把佩戴假发当作盛妆,时称“缓鬓轻髻”,也就是松髻,成为流行时尚。然而,假发并非人人买得起,《晋书》就记载有些贫穷但爱美的女子会向别人借假髻佩戴,称为“借头”,自称“无头”。也有些穷人把自己的头发卖掉来换钱或换粮食,例如陶侃的母亲就曾剪下自己的头发卖给做假发的人,换得数斛米,再把柱子砍了做柴火,给来投宿的范逵做饭。《世说新语·贤媛》也有记载这件事,后世引为美谈,也是成语“陶母邀宾”的典故。
北齐假髻之形式向奇异化的方向发展,《北齐书·幼主记》就描述当时妇女的假髻出现了飞、危、邪、偏等样式。当时假发甚至完全取代头上生长的头发,《集异记》就记载当时宫廷中有些爱美的妇女剃掉自己的头发来戴假发,后来流行至民间。
海南岛古称珠崖郡,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设置。其治所在谭都(今广东琼山东南),辖境相当于海南岛东北部地区。当时,由于这里山高皇帝远,西汉官吏到任之后七多放恣违法,所以土著居民经常群起反抗。汉元帝初三年(前46 年),西汉官吏因看上了土著的漂亮头发,竟下令“髡取为髲”(《三国志·吴书·薛综传》),即将其头发剪下用作假发,由此而引志土著的猛烈反抗。西汉政权被逐出珠崖,而西汉王朝也由于自己矛盾重重,无力派军前去*,只得宣布放弃了珠崖。西汉王朝竟因此失去了海南岛。
东晋孝武帝时期(373——396年),假发之风越演越烈。据《晋书》卷27记载,当时妇女的发式大反传统,不再将头发挽在头顶上打髻,而是“缓鬓倾鬓;以为盛饰”,即将头发较自由地披散开来。这种蓬松性的“披肩长发,需编入相当数量的假发,才能达到当时的美观效果。但是,“用髲既多,不可恒戴”,于是,“乃先于木及笼上装之,名曰假髻,或名假头 ”,即先做成头套,这种方法,大概是从秃顶男子那里学来的,与从前假发和真发混编的方法法不一样。头套的出现,的确省去了每是编织发式的辛苦,因此大为流行。“至于贫家,不能自办,自号无头,就人借头,遂布天下”。由此可见,头套的价格相当高昂。
到了唐朝,假发仍然很流行,《新唐书·五行志》提到杨贵妃平时就喜欢戴假髻,当时称为“义髻”。但亦有人认为杨贵妃所戴的义髻是以其他物料如木头等制造的发饰,并不是假发。元稹《追昔游》写道:“义梳丛髻舞曹婆。”“丛髻”就是装上的假发。柳宗元也在《朗州员外司户薛君妻崔氏墓志》赞美崔氏“髲髢峨峨”,当时的假发当偏重于高髻式。
五代十国延续了唐朝好高髻的风习,常以假发加入自己的头发中梳成发髻,或直接把假发编成假髻然后戴上。宋朝仍然流行高髻,且比唐朝有过之而无不及。假发、假髻很盛行,一些繁华的大都市里有了专门生产、销售假髻的店铺。当时有些店铺以未经消毒的死人头发制成假髻出售,令佩戴者染病,且假髻盛行形成豪侈之风,《宋史·志·舆服》载端拱二年(989年)北宋朝廷就下诏禁止妇女戴假髻、梳高髻但风气已形成,即使下诏也改变不大。
元朝时汉族妇女开始使用一种叫鬏髻的假髻,是用别人剪下来的头发或丝线编成髻状而成,用时戴上头上,鬏髻在元、明清三代一直有人使用。元朝王实甫的杂剧《西厢记》第四本第一折就提到崔莺莺的“鬏髻儿歪”。当时也常有穷人卖头发做假发。元末剧作家高明的杂剧《琵琶记》就有赵五娘为安葬公婆*卖掉头发。明朝西周生的《醒世姻缘传》也提及妇女戴尖头鬏髻。除了鬏髻之外,明朝妇女普遍使用的假髻样式还有发鼓,是以假发覆盖一个金属丝编成的圆框制成。
清朝开始出现的鬏髻样式有很多,当时的京城有专门制作和销售鬏髻的作坊和店铺。清初的扬州就有蝴蝶、望月、花篮、折项、罗汉、懒梳头、双飞燕、倒枕、八面观音等鬏髻样式。清朝吴敬梓在《儒林外史》就写范进之妻胡氏常戴银丝假髻。当时妇女不但在平时会戴黑色的鬏髻,连居丧时也会戴白色的鬏髻。
清朝中叶,西方人又把西方的假发带到中国,雍正帝也曾佩戴西式假发。清末一些人去日本留学,他们的辫发被日本人取笑为“豚尾”(猪尾),很多留学生因此剪掉辫子,回国就套上假辫。例如鲁迅去了日本留学就剪辫,半年后回国就套上假辫,与父母安排给他的妻子朱安拜堂行婚礼。沈宁的《百世门风》也提到装假辫的现象,那种假辫要盘在头顶,团团围成假团辫才不会掉下来,于是当时义和团看到打团辫的人就抓,如果查到是假团辫就捉进巡抚衙门严刑拷打然后送入狱或把他们杀头。苏雪林在《辛亥*前后的我》一文也提到她的二叔去日本留学,在当地“断发改装”,回国后就装了一条假辫。
中华*成立后,发型转趋简便,少用假发、假髻。但1917年张勋复辟时,北京城内剪去辫子百姓四处寻觅假辫,之后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都甚少看到汉族人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假发了。少数民族则有一些有戴假发的习惯,当时的永宁纳西族妇女会用牦牛尾巴上的毛编成粗大的假辫,盘于头顶,再在假辫之外缠上一大圈蓝、黑两色丝线,后垂至腰部。 日本传统发型也经常加上假发梳式,日语称假发为鬘(“鬘”在古汉语里本义指美丽发式,没有假发之义,日语把假名“かつら”写成汉字“鬘”)。假发在日本有悠久的历史,据说日本的原始歌舞中,人们就已经用草与花卉的梗和蔓作头上的装饰。《古事记》与《日本书纪》就有提及素盏呜尊求取天照大神的发髻、“鬘”和八阪琼之五百个御统,虽然《古事记》和《日本书纪》之内容含有不少神话传说成份,未必符合史实,但依照该两部书的成书年代看,日本上层社会普遍使用假发应不会晚于奈良时代。
日本人早期很少在演戏以外戴假发,后来在一般场合也有人戴假发了,多为女性。她们所戴的假发往往是用自己头上剪下的头发编织而成的,在自己的婚礼上也会戴上这种源自自身”的假发,之后日本古代女性在平时也常使用假发、假髻来梳成传统发型。这类加在原有头发上面的局部假发称为“髢”。
律令制规定官位六位以下的女性服制要佩戴“义髻(ぎけい)”。平安时代女性的垂发也会用假发补上。后来演变成结髪、垂髪两方面的使用,当结髪的时候使用髷根元部分即“根髢(ねかもじ)”及为鬓补上造成好效果蓑状“鬓蓑(びんみの)”等、宫廷女性的大垂发也会加上假发作为后垂的部份,称为“长髢(ながかもじ)”,前部的平额亦会使用向前垂下的“丸髢(まるかもじ)”。
昭和以后,常梳日本传统发型的人减少,也就减少使用假发,通常只会在梳传统发型的时候使用,例如神社的巫女。此外,一些希望头发更浓密的女性也会使用假发。 朝鲜半岛在高丽王朝开始盛行戴假髻,忠烈王下令高丽全国穿蒙古服、留蒙古发髻(编发)。后来朝鲜太祖李成桂建立朝鲜王朝(李氏朝鲜),采“男降女不降”*,男性恢复汉制,女性则“蒙汉并行”,后来发展成“加髢”样式。
至纯祖时有妇女因加髢过重折断颈项至死,宫中才撤销已婚王族妇女及女官必须佩戴加髢的规定,并禁止,从此加髢只在婚服、宫廷礼服(常服不佩加髢)、妓生服饰中佩戴。
在李氏朝鲜的前期至中期,已婚妇女、妓生、高级女官(尚宫)均会戴上加髢。宫廷女性和命妇礼服、女官*的加髢也是牒纸,从加髢的样式可以区别等级。加髢也是身份、财富的象征,有钱人、贵族妇女和妓生的加髢可以很大,后来宫中再发展出一种叫“举头美”(???)的木头假髻,于重大日子加在加髢上。
后来妇女的加髢越来越大,形成奢侈之风气,之后更有妇女因加髢过重折断颈项至死,朝鲜英祖曾下令减少宫中加髢每个所用的假发,又与群臣商议以花冠代替加髢,但未有共识。之后他采纳儒生宋德相禁髢发的仰请,下令禁士族妇女加髢,改戴称为簇头里(???)的小花冠。英祖三十三年宫中及士族妇女正式禁用加髢 ,只容许平民和贱民女性加髢。后来已婚妇女就改为只把辫子盘成发髻并插上发簪而不戴加髢。妓生则仍然流行佩戴加髢。到后期,*妻子、王族妇女穿着圆衫(一种小礼服)时或在一些正式场合戴加髢。 古埃及人在四千多年前就开始用假发,也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假发的民族,在早王朝起开始普及,古王国起第三至第六王朝,常见到男女都佩戴以羊毛混合人发制成的假发。假发的长度、样式因社会地位与时代而异。由中王国起不论*、地位、性别都把头发与胡子剃光,戴上假发、假胡子,只会在居丧时才任由头发生长,否则会被耻笑。对于这个现象,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认为古埃及人觉得光着头让太阳晒会令头颅变硬,但这并没有科学根据,且无法解释戴假发的习惯。后来又有人认为古埃及人爱干净,头发、胡子容易藏污纳垢,于是把头发、胡子剃去,戴上防止头部被阳光晒伤的假发,但有人质疑戴假发代替真发也不见得比留下毛发干净。有人提出,虽然古埃及除贱民外任何人都可以戴假发,但不同阶层的人所戴假发的样式都有严格规定,不能僭越,赵立行在《古埃及的智慧》一书就提出这个观点,他认为古埃及人戴假发是为了区别贵贱、等级,并塑造法老的光辉形象。具有*目的和社会意义。除了假头发外,法老、男性贵族和*和还有假胡子,是身份和权力的象征。
古埃及的假发主要有卷曲和辫子两种款式,由于古希腊的神话中,众神都有黄金血肉和青金石的头发,因此贵族的假发常染成蓝色。一般而言,女性的假发款式较为自然,男性的假发则较花巧复杂。古王国时期的假发长度为耳下到触肩长度,当时还没有剃去头发的习惯,只是留短发再加上假发,或把假发以驳发的方式加在真发上。王族或贵族妇女会把长假发束成三条辫子。中王国后,女性假发由头顶沿着面部垂直落在肩膀上,偶尔会有一小绺发丝卷成螺旋形。男性则一直维持在触肩长度或较短,以小鬈发塑造,呈小三角或正方形,额前横向剪裁,或修成弧形,戴上时露出小部分前额,完全覆盖双耳及颈背部。贱民则以素面头皮覆头。新王国埃及人则较喜欢以数条长流苏点缀假发的尾部,其中Amarna年代比较流行简短的假发。
此外还有款式繁多的假发,适合在特别场合作为头饰之用,古埃及女性在出席节庆场合时会在华丽的假发上配上芬芳的锥形饰物,饰物内的香膏会随着时间逐渐融化,渗入假发中散发出阵阵幽香。有些假发还会加上枣椰树纤维制成的垫,令假发更丰盈。除了生前会用假发,古埃及人也会以假发陪葬,他们认为去另一世界往生时亦需要佩戴假发,考古学家也在不少古墓里找到陪葬用的假发。
假发的材质有从人头上剪下来的真发、羊毛或植物纤维如稻草、枣椰树纤维等材料。其中以真发制造的为最高级,也最为昂贵。中等价钱的用真发与值物纤维混合。廉价的全部以植物纤维制成。假发、驳发有些以编织方法及花结接驳真发,有些则以蜜腊、树脂或蜂蜡将假发直接固定在头皮上,也有像戴帽子那样用带子系上。
由于古埃及人重视假发,会把不佩戴的假发放在特制的盒子里收藏,置于储物架或箱内,亦经常将花瓣、肉桂木屑、香膏等洒在假发上,使假发薰上香气。此外,假发制造业在当时也是一门受人敬仰的行业,亦是可供女性从事的工作种类之一。考古学家就发现了当地不少假发工场的遗迹。 假发从古埃及传到欧洲。古希腊、古罗马人认为秃头的人是受到上天的惩罚,把秃子视为罪人。头发稀疏或秃顶军官会被一些希腊领地的长官拒绝为他们安排工作。罗马人甚至曾经打算让议会通过“秃子法令”禁止秃顶男子竞选议员,秃顶的奴隶也只能卖到半价。秃子们为了免受歧视,就戴假发遮住这个瑕疵。假发进一步得到了普及,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人很多都有使用假发,就连皇帝也戴着假发,战争时敌方军民的头发常作为战利品进贡宫廷。一些贵族也会把奴隶的头发剃去做假发。当时的习俗是已婚妇女要把头发遮盖,一些贫穷的已婚妇女就卖掉自己的头发换钱。有些贫农也会把自己的头发束起结成发辫,长到足够的长度就剪下卖给假发市场。
罗马帝国衰亡后的一千年内,欧洲受罗马天主教会影响,把假发视为魔鬼的假面具,认为戴假发会阻碍上帝的祝福进入心灵。当时教徒如果戴假发,有可能会被逐出教会,692年在君士坦丁堡教堂就有几个教徒因为戴假发而被革出了教门,因此这段时期欧洲人都甚少使用假发。
直至十六世纪,假发才再度流行,被用作遮盖脱发或美化外表的饰品。当时恶劣的卫生环境令人们容易长头虱,有些人就把头发剃掉,戴上假发,因此假发在古代欧洲除了装饰性之外,还有实用的功能。但假发的复兴主要还是因为王室成员喜爱,英格兰女王伊莉莎伯一世以喜欢戴红假发见称。十七世纪男性戴罗马式假发的先锋则是法国国王路易十三,他为了遮盖头上的伤疤而戴假发,近臣为了讨好他,也纷纷戴起了假发。继承他王位的儿子路易十四也因为头发稀疏而戴假发,于是臣民们纷纷仿效。那时候的假发套有45种之多,就连满头浓发的人也喜欢赶这个时髦。后来假发就成了伟大君主政体时代的象征。
英王查理二世*法国一段时间后,在1660年回国重新执政时,就把这种男装假发传入英语系国家。这种长度及肩或稍长于肩假发成为1620年代以来欧洲男子的时尚,不久亦流行于英国的法庭。伦敦日记作家塞缪尔·佩皮斯(Samuel Pepys)就写下了他在1665年某天被理发师剃去头发后第一次戴假发的事,当年黑死病爆发,他感到戴假发很不舒服:
1665年9月3日:起床后穿上我的颜色丝质西装,很好,还有买了好一阵子但不敢戴的新假发,因为我是在爆发著瘟疫的西敏买它的,我在想瘟疫之后,人们怕假发是从死于疫症的人头上取来的头发制造的,怕被传染就没人敢买假发,假发的时尚会怎样呢?
除此之外,假发还有其他弊端,比如佩皮斯于1667年3月27日写下的:
我要去Swan找我认识很久的假发匠杰瓦斯,他给我一顶假发,却满布虱卵,所以我很难看到它(这是他的*病了),要送回去让他弄干净。
这段时期假发几乎成为男性必需的服饰,并且差不多代表社会地位,假发匠因而受到尊敬。1665年第一个假发匠工会在法国成立,之后欧洲其他国家也纷纷成立类似的工会。十七世纪的假发异常精细,因此制造假发也是一门技术。当时的假发覆盖肩、背,垂至下巴,故此非常重且佩戴起来不舒服。这种假发的制造成本高昂,尤其是以真发制造的最为昂贵,以马毛或山羊毛制造的则较为便宜。
十八世纪的假发常会加上粉末,使他们呈白色或斑白的样子。假发粉以加入橙花、薰衣草或鸢尾花根香味的淀粉制成,它们有时会加上紫蓝、蓝、粉红、黄等颜色,但最常见的是白色。加粉的假发直至十八世纪末都是一些需要穿着隆重之重大场合的必需品。加粉的假发容易掉粉且难以打理,于是又出现了一些以白色或斑白马毛制成的假发作日常法庭服饰之用。1780年代起,年轻男性流行加粉末在自己生长出来的头发上,1790年代后,假发和发粉都是年纪较大、较保守的男性使用,女性则会在出庭时使用。英国*在1795年起每年向发粉征税一几内亚,此税项令假发和发粉的时尚于1800年代消退。
在十八世纪中后期,法国凡尔赛宫中的女性兴起佩戴大而精巧、受人注目的假发(如一式一样的“舟形假发”)。这些假发非常重,包含发蜡、发粉、以及其他装饰品。这种华丽的假发在十八世纪末成为法国贵族阶层颓废堕落的象征,促使了法国大*的发生。
十九世纪的假发变得较小和庄重,法国不再以假发代表社会地位,英国则仍然维持一段时间。一些专业亦把假发作为他们所穿服装的一部份,并成为某些法律体系的传统,也是很多英联邦国家和地区的惯例。直至1823年,英国圣公会和爱尔兰圣公会的主教在宗教仪式时会佩戴假发。大律师所戴的假发是十八世纪末流行的式样,法官在平日审讯时配合法庭服饰所戴的假发与大律师所戴的短假发相似,但他们和御用大律师参加重大仪式时会戴全罩式假发。
女装假发的发展历程与男装假发不同,在十八世纪才开始普及,初期以在自己的真发上加上小绺假发为主,直至十九世纪至二十世纪初都不流行全头式的假发,多是脱发的老妇佩戴。
十八世纪至二十世纪初,欧洲有不少穷人卖头发去做假发。1911年的《大英百科全书》中说,贫穷落后的巴尔干地区的农村少女往往把头发剪下来卖钱,而法国南部的农村少女培植并销售头发也很常见。女作家凯瑟琳·黑尔就曾经剪掉头发卖钱交学费。当时欧洲也有些制造假发的人发是来自美国,美国内战时有一位叫迪莉娅的女子给媒体写信,敦促所有12岁以上的属于南部联邦的女性支持者把长发卖给欧洲,以还清南部联邦的债务。美国作家露依莎·奥尔柯特的小说《小妇人》中也有一段写玛区家二女乔(Jo March)卖掉心爱长发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