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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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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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9:51
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的区分 第一,要结合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定义来理解
财政收支是从国家的角度,对其以资金形态再分配社会产品的理论概括。凡属于国家分配范畴内的资金活动,都称之为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是从部门、企业、单位的角度,对反映其经济活动的资金运动所作的理论概括。凡是与财政部门无直接缴款、拨款关系的单位资金活动,习惯上人们称之为财务收支。
第二,要结合《审计法》、《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来理解
《审计法》第二条对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作了原则规定。审计机关对*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这实际上明确了,财政收支审计的对象主要是*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及其各部门。
《审计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对财政收支审计又作了进一步规定。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预算的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本级各部门”,是指与本级*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直属单位”,是指与本级*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企业和事业单位。这里的本级*是指下达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的本级*。
与财政部门有直接缴、拨款关系单位的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是有联系、有交叉的,划分起来仍有难度。不能仅仅以是国家机关就认为是财政收支,有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也有的是财政收支。这是因为这些单位可能既有财政收支、又有财务收支;同样是一笔资金,国家预算分配到预算单位的资金,从国家的角度看是财政收支,而从单位的角度看,人们习惯上把它们称之为财务收支。由此可见,确定一个被审计单位的违规行为属于财政收支行为,还是财务收支行为还是比较困难的。
第三,要结合《审计署关于贯彻落实修订后审计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审法发〔2006〕25号)文的规定来理解
审计署〔2006〕25号第七点规定,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的部门,与本级*财政部门直接发生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这里的“其他组织”包括与本级*财政部门直接发生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党组织和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下级*,对审计机关依据审计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实施审计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裁决,本级*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确定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总的原则是:
一,只要他们是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的部门,不论单位性质是国家机关、还是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上述单位只要与财政部门存在直接的缴款、拨款关系(只有间接关系的是财务收支),且审计机关对他们的审计,是依据审计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进行的,统称为审计法律上的财政收支。
二、经济责任审计以财政收支为主的是财政收支,以财务收支为主的是财务收支。
三、除一、二之情况外的,统称为财务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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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9:51
财政收支是针对国家而言。
财务收支一般则是针对企业而言。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9:52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