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学生在实习期间受伤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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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30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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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12:23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六十一条 到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实习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发生伤亡事故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的有关待遇标准,由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给一次性待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向有关学校和企业收取保险费用。
如果该企业参加了工伤保险的,按照该办法的标准支付。第十七条 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如果企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则由学校和企业共同承担责任,如果在学校时学校已经为学生投了保的,也同样可以享受保险待遇。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12:23
不懂,你说的是?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12:24
具体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