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1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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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0 10:11
退休制度的另一个要件就是退休后的待遇,这关系到退休*老有所养、老有所尊的大问题。历朝历代对此都比较重视。
首先是*待遇上,据《礼记》记载:卿大夫致仕称“国老”,一般官吏致仕称“庶老”,从称谓上就可以看出对老臣的尊重。到了唐朝,对致仕*要举行欢送仪式,敲锣打鼓,送归老家。与现在发一个“光荣退休”的证书或镜框,虽然形式不同,但意思是一样的。三品以上*致仕后,仍恩准在朝廷行走,参与国家大事。明朝的致仕*在礼仪上依然受到尊重,在参加宴会、祭祀等活动中,仍享有原有职级的礼遇。
其次是经济待遇上,退休后会优厚对待。汉代规定,年俸禄在两千石以上的*退休,可领取原俸禄的三分之一作为养老金;魏、晋时期的退休官吏,则干脆委任一个“顾问”之类的闲职,供养起来;唐代是五品官以上致仕者给半俸,功臣元勋经皇帝特批,退休后可保留全薪。如名相房玄龄、宰相宋璟致仕时,皇上特批均赐全禄。六品以下*退休,则赐给一定数量的田地养老。
两宋时期对退休*的安置和优待,可说是达到了一个高峰。尤其是宋神宗以后,允许带职退休。*致仕时,皆晋升一级。致仕后,仍可加衔晋级,参与朝政。与在职*比,只是少了一点实权。
明朝初期则规定,三品以上*按现职退休,四品以下,任现职满三年且无大过者,可升一级致仕。明中叶改为业绩突出者可升两级致仕。退休金方面,明初曾规定致仕官食原俸,但很快就予以取消。后来又规定退休*一般情况下不发放退休金,但不会让你喝西北风的,若家贫不能自存者,“有司月给米二石,修(终)其身”。清朝也基本上是按照明朝的退休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