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1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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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0 16:26
法律分析:1、单位关闭或倒闭的,除了应当支付实际工资外,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如下:
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作满二年半不满三年的,单位应当支付你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龄满二年不满二年半的,单位应当支付你2.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果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应当再支付你一个月工资,已经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的不需要再额外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应发工资支付,也就是至少要按照1200计算。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第二十二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0 16:26
公司经营不下去的三种处理方法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推荐,业务办理请私信或电话, 一、零申报 一)比较适合暂时经营不下去的企业 如果公司只是暂时运营不稳定,或者只是暂时没有精力管理公司,可以零申报养着公司,后期想要继续经营也不必再重新注册 暂时养着公司比以后想继续创业,重新注册公司来的划算,而且公司成立年数越多以后越有用 (二)企业在选择零申报的时候,有两点一定要注意! 1.地址不能异常 2.按时申报纳税,按时年报,不要让工商税务局盯上 企业进行零申报,大家都不陌生。但是零收入就做零申报吗?没有应纳税款和零申报是一回事吗? 要知道长期零申报属于异常申报,不但要被列入重点监控对象,还存在税收风险 (三)长期零申报的后果 1、会被税务机关纳入重点监控名单,甚至会被税务机关进行核查 2、有收入及应纳税款却办理零申报,属于偷税!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罚你五万不成问题!而且你还得更正申报数据,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3、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的,不能评为*纳税人。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的,会被判为D级纳税人! 4、长期零申报,并且持有*的纳税人,*不仅会降版降量,还会被要求去税务机关对*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5、长期零申报超过6个月,可能会被列入“非正常户”,甚至还可能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二、转让 如果老板不想花钱养着不经营的公司,那也可以考虑为公司找个好下家 但是!咱们也得看清自己的实际情况,不是咱们想转让就有人来接盘 不能欠债,不能欠税,不能有还未解除的行政处罚毕竟将心比心,没有人愿意帮人收拾烂摊子 (一)什么样的公司转让比较容易呢? 比如一般纳税人比小规模纳税人值钱、成立时间越久越值钱、有各类经营许可证的很优质、有商标能一起转的就更加吃香了 (二)转让公司的流程不简单 除了要完成股权变更,还要进行工商和税务变更,同时变更法定代表人、股东、股权,有的人连公司名称、地址、经营范围都一起变 三、、按照公司法规定注销处理 如果没有找到接盘侠,并且公司确实不想经营了,那注销就是最妥当的选择 公司注销就是把原有公司在工商、税局、银行等一些信息、证件全部注销删除,原公司彻底不存在,对企业法人及股东,不会留下不良记录,无后顾之忧,日后想再开办新公司也方便 国家税务总局也出台了很多*,现在注销流程越来越简化了! (一)公司注销的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二)公司注销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依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公告终止公司 1、依法成立清算组;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 3、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6、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 7、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三)公司注销先税务后工商 到税务局办理注销的企业,分为未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非一照一码纳税人)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