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因发生纠纷无法解决,无法确权领证,后果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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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01 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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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6 12:16
土地法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审核,由县级*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土地法第十六条规定里面的争议不包括非法占地,这事得区分清楚。一处宅基地县*不可能同时批准给两家,否则*相关工作人员会受到严厉处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