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8:23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3:21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商标被驳回的原因有很多,通常包括如下几种:1、由于商标查询不利导致的。从目前的商标注册情况来看,大多数商标是通过代理组织报送的。有委托代理组织的,查询工作一般是代理组织完成。所以商标被驳回大多数是由于商标代理公司查询不利产生。所以笔者也曾说过,商标注册中,申请人能仅仅比较价格,在服务质量上也应当多做比较。虽然代理组织不是万能的,但好的代理组织避免被驳回的经验更丰富,相对而言,会利于商标的顺利申请。2、由于盲查期导致的。上面说的代理组织查询不利,指的是盲查期以外的查询。之前笔者在许多文章里提到过盲查期。商标统一在北京审查,商标总局不可能当天将所有商标录入系统,查询的数据都是3个月以前的数据。假如申请人要查询的商标,在一周以前有人申请了,那这个风险是无法避免的,这个结果也是无法查询的。此种原因被驳回的,责任也不在代理组织,通常是申请人自行承担。由于违反强制规定。违反强制规定的商标包括:没有显著性、带有夸张性宣传、有不良影响等许多原因。如:29类辣翻天商标被驳回,理由是没有显著性。30类下火商标也是这种原因。33类苁蓉商标被驳回,理由是通用名称。商标注册,就是依据商标法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的在案登记,以明确的得到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商标备案,一般是指到海关登记备案,保护权利人注册商标权益的一种保护措施。即有侵犯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货物进出口报关时,海关可以根据商标备案的情况扣押相关货物,这个也是国际贸易发展中的一种知识产权贸易技术壁垒。商标注册后,可以不经过备案直接使用, 但是如果货物要进出口报关时,则可备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综上,要是申请商标注册被驳回的话,此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当然要是对复审的结果还是不服的话,那么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3:22
申请人收到核驳通知书,应仔细阅读,搞清驳回的理由,若对驳回的理由不服时,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裁定通知书或撤销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