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5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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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7:04
信用证提单: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7:04
如果信用证要求consignee做成to order,而你们直接写成了客人的名字,那么这是严重的不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开证行将拒付货款。且提单的收货人直接写成客户名称,那么,这成了“记名提单”,这种提单一经签发,货权直接归收货人所有,发货人从而失去对货物的控制,如果信用证被开证行拒付,且开证申请人也不付款赎单,那么,就有款货两空的风险,且发货人想退运都不可能。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7:05
to order 即空白背书,要求shipper背书,你这样交单,银行会提示不符点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7:05
那我就奇怪了,信用证要求说consignee那边是要to order,你写成客户的名字,交单的时候银行不提醒你吗?有没有点专业素质!你写成客户的名字了,就不需要你背书了啊,客户自己背书就可流通转让货权了啊。SHIPPER如果信用证上没有特别要求,你交单的时候CI,PL等也写那个错的公司名称就行了。我觉得你应该告诉客户,如果他说可以接受不符点,就没问题。如果他说不行,你可以修改提单,就是这样太耗时间了,耽误事,所以最好让客户接受,再说对她没什么影响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07:06
议付行没有审核你们的单据吗? 这种问题太明显了,银行应该可以看到的。这样肯定不行,恐怕开证行会拒绝单据。当然也要看开证申请人方面的情况,如果开证申请人直接提货,当然没什么问题。但是一旦开证申请人想转让提单就麻烦了。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