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出入淮安最新规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4 20:33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3 20:57
现在出入淮安最新规定如下:
1、主动及时报备,配合防控管理。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病例报告的地区。近期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旅居史,特别是去过新发现病例地区或有轨迹重合的来(返)淮人员,以及健康码异常(红码或黄码)的来淮返淮人员,请提前或抵淮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配合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2、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当前正处于秋冬季节呼吸道疾病高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全市各宾馆、酒店、民宿等单位,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口岸要加强排查,严格落实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发现有疫情发生地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来(返)淮人员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3、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请广大群众持续加强个人防护意识,积极配合当地防控部门做好测温扫码等防疫措施,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生活习惯不松懈。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