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4 04:41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17:47
不需要。现行*实施了若干预缴税款的征管措施,比如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等等。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由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以后,延续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执行口径,本公告明确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17:48
;你好,不需要的,最新**是从4.1期月销售额15万以下免征*的。所以小规模异地需要预缴的,若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则不用异地预缴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17:48
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