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4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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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14:52
中国法律规定,公民不能随便非法扣留他人财产。。。现在很多学校都有扣留学生手机的行为,需要明确的是,学校的最大权力只是“暂时保管”学生的手机,不能进行法律意义上的“扣留”,“暂时保管”的定义就是学校暂时没收学生手机后在一定时间内(比如一个月或一个学期)应当返还学生。。。然后LZ你提到的老师没收了你的手机然后他又弄丢了,他这种行为就成为了“保管期间弄丢”,责任应当完全由老师承担。。。。LZ您首先需要找到充足的证据首先去证明他有没收你手机的行为,然后弄丢,,,然后,鉴于你们是师生关系这种特殊的关系,建议你还是主动找你老师谈判,或者叫你家长和你老师谈判,这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如果不行的话你可以采取更深一层的行动,比如向校长或教育局进行举报,,,,最后你可以考虑报警或走进*,不过这个毕竟是最后的不得已的方法(如果事情向不好的方向发展的话),因为这条路对您的负面影响也是有点大的,你需要衡量下得失。。。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14:53
去告那个老师,东西在学校,学校就要保管好!这个是应该,老师敢这样说就去告他,先找校长,不行找教育局,再不行就找律师,让他们加班补偿!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14:53
毕业证书在学校交付学生之前,学校当然负有保管义务。因为学校有奖毕业证书发到学生手中的义务,都弄丢了怎么发。所以,向校领导反映,不行的话就向当地教育局反映。应该会给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