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享有哪些优先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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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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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7 14:53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依法保障民办学校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学籍管理制度,对受教育者实施奖励或者处分;民办学校对招收的学生,根据其类别、修业年限、学业成绩,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学历证书、结业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学生,经*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的,可以发给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以及参加先进评选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权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7 14:53
1),对教育机构无“向捐赠方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情节,而获得的各种捐赠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系指《通知》第一条第一项所列四种教育形式的主管机关统一规定的,对完成相关课程学员经考试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除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明令无效者外)。
3),学历教育,系指合法教育机构针对合法入学并合法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受教育者开展的学历课程教育活动。
4),合法教育机构为受教育者提供教育劳务向受教育者直接收取的费用,均属于教育劳务收入。对教育劳务收入应依照“文化体育业”税目,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民办学校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和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基本建设的优惠*,依法享受以下五种国家规定的优惠*: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学校取得的财政拨款,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其他税收优惠*。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7 14:54
各地*不同,以湖南为例:民办学校可享受五种国家规定税收优惠*。
民办学校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和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基本建设的优惠*,依法享受以下五种国家规定的优惠*:
1、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对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对学校取得的财政拨款,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5、其他税收优惠*。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7 14:54
民办学校的特点就是可以较为自主的拟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考核要求等,但也要受到当地教育局的约束和管理,但是在这些方面的自由度比公办的大很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7 14:55
民办教育享有的优先特权根据各地*各有不同,一般来说都有税收方面的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