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5:3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20:51
法律分析:我国实行绝对的破产申请主义,即破产程序只能由法定破产申请权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不得依职权主动开始破产程序。根据《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可依法提出破产申请。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提交破产申请;人民*依法裁定并宣告受理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人民*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与同级*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清算完成之后,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