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22 18:25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5:53
我们知道,对于一个人犯罪,他的力量始终是有限,在刑法上对它的打击力度肯定相对来说要小于共同犯罪,而对于共同犯罪,往往涉及到二人以上,涉案人数较多,对此,我们不禁要问是不是必须要把这些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才能对他们一起进行定罪判刑?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如果有同案犯罪嫌疑人仍在逃,对在案犯只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就直接按照法律规定移送起诉。
我国刑法对于共同犯罪的规定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对于一些团伙作案,往往他们在犯罪形式上就构成了共同犯罪,对于共同犯罪中的在案犯,只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办案人员在主观和客观上都能够做到事实、法律的统一,排除掉合理的怀疑,*就能够依照规定向*提起公诉,*也能够依法对在案犯罪嫌疑人定罪判刑,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符合现实的需要,如果说因为有犯罪嫌疑人在逃,因此无法对在案犯罪嫌疑人定罪处罚,从表面上看是对犯罪嫌疑人有利,但事实上剥夺了他的*,因为犯罪嫌疑人可能会一直被关在看守所,直到抓住了在逃犯,而最后的结果很可能是在案犯在看守所所待的刑期已经远远超过了判处的刑罚,因此并不符合现代法治的精神。
事实上,对于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只要*机关进行了立案,在网上发布了通缉,那么对于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就不存在追诉时效的问题,他们终生都可能被抓获,要求承担刑事责任。事实上,关于追诉时效只适用于那些在犯罪以后没有受到*机关立案追责的情形,这种情况下会根据犯罪的不同情况,规定不同的追诉时效,最长的追诉时效是20年。
小编认为我国刑法对于犯罪的规定是相当完善的,对于中国来说还是需要提升司法人员的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