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23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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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4:02
法律分析:在构建多样化服务体系方面,出租车将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专车简称网约车,巡游出租车喷涂、安装专门的出租汽车标识,主要通过“扫马路”方式巡游揽客,在机场、枢纽站场等站点候客,也可通过电话、互联网等方式提供预约服务,巡游出租汽车简称巡游车。促进移动互联网与出租汽车融合发展,引导巡游出租车提供电召预约服务。
法律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驾驶员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巡游出租汽车发展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公共交通等客运服务方式协调发展。
第四条 巡游出租汽车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五条 国家鼓励巡游出租汽车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第六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工作。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按照巡游出租汽车功能定位,制定巡游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并报经同级*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