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4:33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8 09:12
一、外省籍人员在京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外省籍人员在北京申请公租房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石景山区内连续稳定工作5年以上;
2、能提供同期暂住、公积金、社保和纳税证明;
3、本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
4、申请人家庭收入上限与京籍家庭相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二、外省籍人员在京如何申请公租房
外省籍人员在具备上述申请条件之后,就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同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以石景山为例):
由所在单位出具在石景山区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及相关部门出具的同期暂住证明、缴纳公积金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和纳税证明。
根据石景山的规定,如果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符合准入标准,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由所在单位根据申请家庭数量统一到单位所在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领取《申请表》,申请家庭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上交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上报所在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申请公租房需要注意什么
1、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2、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由市、县*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3、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合同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制订。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住房,及时缴纳租金和其他费用。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8 09:12
北京市发布的《通知》中,公租房的供应对象明确为三类: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轮候家庭,刚就业的职工,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的人员。这是北京在*文件中,首次明确公租房的供应对象包括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的人员。市住保办常务副主任邹劲松表示,此覆盖范围,不但包括园区公租房,也包括面向社会的公租房。外地户籍无收入*但不能在京有住房。公租房管理细则中规定,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对于工作年限,细则中并没有全市统一的规定标准。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8 09:13
据《通知》规定,须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能力,有稳定收入,能提供同期暂住证、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此并没有统一标准。具体年限等条件由各区县*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公租房申请并未限定家庭资产数额。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因为公租房租金按照市场定价、分档补贴的原则,如果资产多的,就拿不到补贴。今后在对公租房进行分档补贴时,将主要考虑收入、资产和人均住房情况。这也是公租房相比经适房、限价房最大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