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被注销清算是不是就代表着倒闭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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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2 18:45
第一个问题,吊销和注销是什么意思?
吊销和注销并不是含义相同的一个法律概念。
吊销是指公司、企业违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部门)的相应管理规定,被依法强制剥夺经营权的行政措施,说的明白一点,就是一旦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那么这个公司或者企业就不可以再进行经营活动,但是,其民商法领域内的法律主体资格还在,仍然可以实施法律行为,在一个案件当中仍然可以作为原告或者被告,也就是说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仍然存在
注销是公司或者企业出现了法律规定的事由,在经过清算后,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进行注销登记,一旦注销登记那么这个公司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就不存在了,消亡了,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不存在了,在案件当中不会再是原告或者是被告。
举一个不恰当的例子,吊销就像失去了自由,但是人还在。而注销,就意味着人已经死亡了。
第二个问题,清算和破产
首先要说明的是,破产不是公司企业自己能够完成的,不能是随便开一场新闻发布会或者是在报纸上登上一则新闻,企业就破产完毕了。在我国,破产是向*申请,并最终由*依据《破产法》的相应规定,作出判断。
清算其实更多的可以理解为核算,当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决议解散等等公司法规定的情况出现后,公司进入清算,对资产、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的等进行梳理。如果没有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那么顺利的进入到后续的剩余资产分配、债权债务处理,并最终申请注销登记;如果出现资不抵债等破产法规定的是由时,那么就要向*申请破产。
破产是由破产法规定的,当企业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相对来说比较复杂,涉及重整、破产管理人等等因素,其法律后果也是由*宣告破产从而终结公司的法人资格。
清算是破产的毕竟程序,但清算并不一定走向破产。
最后回到我的客户咨询我的问题,“难以经营,可以自己破产么”,破产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法律行为,而是要向*申请,并且必须要达到破产法关于破产的标准,才有可能破产。这里也把《破产法》的相关法律条文一并写出来,供大家学习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第一条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应不予支持。
第二条 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
(二)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三)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第三条 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的,人民*应当认定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有相反证据足以证明债务人资产能够偿付全部负债的除外。
第四条 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一)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
(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
(三)经人民*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
(四)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
(五)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2 18:46
是的。
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这时公司可以申请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如果你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你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不过如此做法的前提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2 18:46
一个公司被注销清算不是代表着倒闭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2 18:47
公司需要进行破产清算,在破产清算结束后,我们当时不懂流程,直接找的财务公司代办的。在支付宝或者微信小程序都能搜索到 跑政通。可以加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