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免诉是不是没事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20 16:51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18:35
法律分析:
醉驾免诉并不是说没事了,因为还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虽然说是免诉,但驾驶人还是违反了相关的规定。比如说,可能会因为醉驾的行为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相对应现金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案件的整个情节不严重的,并没有造成太大的伤害,也是不构成犯罪行为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情况,不给予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是不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的,如果已经追究了会撤销案件:1、情节属于轻微的,并没有危及到他人生命安全或者是公共财产,不属于犯罪行为。2、犯罪行为已经超过追诉时间有效期范围内的。3、驾驶人员经特赦令免除犯罪刑罚的。4、按照刑法告诉才处理不久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是经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处理的期间已经不幸离开人世或者是被告人已经去世的。6、根据其他相关的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衍生问题:
定罪免诉的条件是什么?
1、行为人的行为必须已经构成犯罪,这是免刑制度的前提条件。行为如果不构成犯罪,当然谈不上刑罚处罚问题,更谈不上免刑。同时,这也是免刑制度与刑法第十三条“但书”规定的分水岭,即免刑与无罪的区别关键点。刑法第十三条“但书”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可见它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予处罚。而免刑制度是行为人有罪,只因为某种特殊情况即免刑情节的存在才免除其刑罚,他们之间存在本质区别。
2、犯罪情节轻微,是免刑制度适用的本质条件。所谓“犯罪情节轻微”是指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对国家和人民造成的危害不大,罪犯的人身危险性较小。只有具备这一实质条件才可考虑免除刑罚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