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2:46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1 08:27
可以依法继承。
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既遵循了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体现统筹互济,由国家承担长寿风险,又对个人账户的余额作了继承的规定,所以并不存在所谓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问题。
扩展资料
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其中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主要是用于参保人员养老,原则上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是从统筹基金列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是从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中列支。如果个人的寿命比较长,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以支付时,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转由统筹基金列支,保证个人账户养老金能够继续发放。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回应参保人员去世后养老金“充公”:可继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1 08:28
如果是在职去世,那就退付其个人账户累计金额(历年个人缴费的本息合计)由继承人继承;如果企业职工退休后去世,那就看其账户中还有余额否,如有,继承人继承再发丧葬费;如无,只发丧葬费。事业单位还有20个月一次性的基本工资发放。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1 08:29
社保,只发放丧葬费大约5000元左右吧!商保,可能是身故金,至于多少要看合同上是如何规定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1 08:29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如果还有余额会做为遗产由继承人领取、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