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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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5 12:23
老周是杭州一家外资企业的白领,工作稳定,经济收入良好,现在,老周想利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杭州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那么在上述案例中,老周有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在什么情况下老周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职工在购买房屋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6)符合中心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7)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8)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性贴息贷款;(9)符合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因此,上述案例中,如果老周符合上述条件,是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买房优惠,但是法律对其也限定了一些条件,以防权利被滥用。